各投標企業(ye) :
根據采購文件的要求,針對我公司2004年11月12日發布的《高值類耗材日程安排表》中“關(guan) 於(yu) 遞交投標產(chan) 品資質證明文件的注意事項”作如下補充說明:
1、所有投標企業(ye) 均必須按照《采購文件》第53頁第10。1條之要求遞交以下材料:
《投標函》
《投標函附件1:投標價(jia) 格調整表》
《投標函附件2:配送時間及伴隨服務承諾表》
《招標代理服務費承諾函》
《投標企業(ye) 委托監督人員確認遠程開標解密結果的授權書(shu) 》
2、投標產(chan) 品屬於(yu) “八省市采購”範圍(采購文件《需求一覽表》中字體(ti) 加粗部分的產(chan) 品)的企業(ye) ,願意以八省市中標(成交)價(jia) 與(yu) 南京市本次活動招標(采購)人簽約供貨的,在按照采購文件第33頁第九條之要求遞交《以八省市采購中標價(jia) 供貨承諾函》和上述第一點要求的五份材料的基礎上,可以不用提交產(chan) 品和生產(chan) 企業(ye) 資質材料;
3、投標產(chan) 品屬於(yu) “八省市采購”範圍(采購文件《需求一覽表》中字體(ti) 加粗部分的產(chan) 品)的企業(ye) ,不願意以八省市中標(成交)價(jia) 與(yu) 南京市本次活動招標(采購)人簽約供貨的,必須遞交上述第一點所述的五份材料和采購文件要求的所有資質證明文件。
4、投標產(chan) 品不屬於(yu) “八省市采購”範圍的投標企業(ye) ,必須遞交上述第一點所述的五份材料和采購文件要求的所有資質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