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北京市八城區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部分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采購招標文件》勘誤表
1、第3頁正文順數第10行“《招標人目錄》”應為(wei) “《招標人名錄》”。
2、第3頁倒數第1行“以供招標人下載招標文件”應為(wei) “以供投標人下載招標文件”。
3、第23頁順數第1行“本次藥品”應為(wei) “本次18新利手机”。
4、第40頁正文順數第1行“作為(wei) 合法的藥品經營企業(ye) ”應為(wei) “作為(wei) 合法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ye) ”。
5、第41頁倒數第4行“注:1、藥品名稱及配送商”應為(wei) “注:1、醫療器械名稱及配送商”。
6、第53頁標題“北京市朝陽區”應為(wei) “北京市八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