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區直各醫療機構,各有關(guan) 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治理高值18新利手机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規定和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的《關(guan) 於(yu) 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高值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衛規〔2018〕8號)要求,以省際藥品采購聯盟已經執行的高值18新利手机目錄為(wei) 基礎,經谘詢專(zhuan) 家、遴選討論、公開征求社會(hui) 意見等程序,現予公布我區高值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目錄(血管介入類),並就做好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陽光采購工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區高值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以省際聯盟價(jia) 格作為(wei) 參考價(jia) ,各級醫療機構與(yu) 生產(chan) 企業(ye) 議價(jia) 時,原則上不能高於(yu) 參考價(jia) ,如各級醫療機構采購價(jia) 格低於(yu) 省際聯盟價(jia) 格的,仍按原價(jia) 格進行網上采購。
二、我區高值18新利手机掛網采購參考價(jia) 實行動態調整,具體(ti) 由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隨18新利手机省際聯盟動態調整而適時調整。
三、有關(guan) 采購文件、具體(ti) 采購要求、信息和采購結果由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桂衛規〔2018〕8號文件規定發布實施。
如國家、省際聯盟及自治區出台治理高值18新利手机改革新規定則從(cong) 其規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