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障局:
我省組織的一次性使用腹腔鏡用穿刺器集中帶量采購首年采購期已於(yu) 5月31日結束,根據《廣州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團帶量采購文件(一次性使用腹腔鏡用穿刺器)(GZ-YH2022-1)》相關(guan) 要求,為(wei) 確保此類18新利手机集采首年協議期滿後平穩有序銜接第二年協議期,按照工作部署,請各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障局組織相關(guan) 醫療機構開展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現就相關(guan) 事宜安排如下:
一、協議簽訂主體(ti)
(一)醫療機構。已填報第二年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
(二)中選企業(ye) 。一次性使用腹腔鏡用穿刺器集中帶量采購中選企業(ye) 。
(三)配送企業(ye) 。由中選企業(ye) 自主選擇的中選產(chan) 品配送企業(ye) 。
二、協議簽訂產(chan) 品
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產(chan) 品為(wei) 一次性使用腹腔鏡用穿刺器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價(jia) 格執行聯動價(jia) 格(見附件1)。
三、采購周期
第二采購年自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自2024年6月1日起醫療機構相同中選產(chan) 品的采購量一並納入本年度協議量統計。
四、協議簽訂量
第二采購年協議采購量為(wei) 采購主體(ti) 填報的第二采購年采購需求量(見附件2)。
五、協議簽訂方式
各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障局和相關(guan) 采購平台組織協議簽訂主體(ti) 及時簽訂購銷三方合同,明確品種、數量、價(jia) 格、供貨時限、付款程序和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采購主體(ti) 應按要求嚴(yan) 格執行18新利手机網上采購。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協議續簽工作的組織領導。請相關(guan) 采購平台及時開放係統,組織采購各方續簽合同。有關(guan) 醫保基金預付、貨款結算等相關(guan) 要求請按照《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一次性使用腹腔鏡用穿刺器等三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17號)執行。各地醫保部門要督促醫療機構做好合同簽訂並做好後續監管工作,確保采購期內(nei) 完成協議采購量。
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