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耗材生產(chan) 企業(ye) :
根據《關(guan) 於(yu) 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陽光掛網產(chan) 品申報的通知》要求,現將後續審核通過的產(chan) 品申報結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時間
2022年3月30日 ---2022年4月2日
二、公示內(nei) 容
https://www.hbyxjzcg.cn/public_shownew.aspx?type=CA4FD0336C81A37A&tbname=376B12C18A1F0316
三、操作流程
請相關(guan) 生產(chan) 企業(ye) 在公示期內(nei) 及時登錄“18新利手机基礎數據庫係統”查看,並在“信息確認”欄確認本企業(ye) 產(chan) 品的自主報價(jia) ,未操作的默認為(wei) 拒絕。對價(jia) 格有異議的,請通過“網上辦事大廳-申投訴模塊”進行網上提交。
四、相關(guan) 要求
1.認真閱讀《通知》及其操作流程,在規定時間確認價(jia) 格。
2.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實行常態化產(chan) 品申報,
新上市產(chan) 品按照《關(guan) 於(yu) 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陽光掛網產(chan) 品申報的通知》要求自行申報。後續本省有新的規定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購中心)
藥品器械采購處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