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耗材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按照我省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工作程序,現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陽光掛網產(chan) 品申報結果(第一批)予以公布,並就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22年3月24日起,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在省級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台按不高於(yu) 掛網價(jia) 格執行網上采購。在確認配送關(guan) 係後,進入“新冠檢測試劑采購專(zhuan) 區”進行下單采購,操作流程詳見附件。
2.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實行常態化產(chan) 品申報,新上市產(chan) 品按照《關(guan) 於(yu) 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陽光掛網產(chan) 品申報的通知》要求自行申報。後續本省有新的規定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查詢鏈接:
https://www.hbyxjzcg.cn/public_shownew.aspx?type=CA4FD0336C81A37A&tbname=79235FB720F687F8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購中心)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