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
本市組織的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首年協議期期滿,按照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發布的《關(guan) 於(yu) 開展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京醫保辦發〔2022〕12號)和《關(guan) 於(yu) 平穩實施骨科創傷(shang) 類等六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京醫保辦發〔2023〕4號)有關(guan) 要求,現就組織醫療機構對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第二年協議期申報需求量(簡稱報量)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機構範圍
本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均應參加,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按定點協議要求參加。其他醫療機構自願參加。
二、產(chan) 品範圍
本次報量品種範圍與(yu) 首年協議期中選產(chan) 品範圍一致。采購周期內(nei) ,中選產(chan) 品聯動下調價(jia) 格或增補中選產(chan) 品等有關(guan) 工作日常受理開展。
三、第二協議期
本市組織的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第二年協議期為(wei) 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本次申報需求量為(wei) 這1年的需求量,其中2024年4月30日後已采購使用的中選產(chan) 品計入第二年協議期。
四、填報方式
各醫療機構應於(yu) 12月20日至25日期間登錄北京市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網址https: //fw ybi. beiii ng.gov.cn/hal I Enter/#/unitlogin,以下簡稱“招采子係統”),進入“耗材招標管理-帶量采購-帶量采購項目列表”功能填報續簽需求量(報量與(yu) 首年協議采購量相同時,醫療機構可直接確認提交續簽需求量),具體(ti) 操作請參照係統內(nei) 操作手冊(ce) 。
醫療機構結合臨(lin) 床實際,參考首年協議采購量,填報未來一年的采購需求量。原則上,申報的第二年采購需求量不應低於(yu) 首年協議采購量。低於(yu) 首年協議采購量或超過首年協議采購量20%的應提交說明。醫療機構本次填報采購需求量即為(wei) 第二年協議采購量。
五、工作要求
(一)采購主體(ti) 要高度重視本次填報工作,並指定熟悉業(ye) 務的專(zhuan) 人負責,務必在規定時間內(nei) ,如實報送相關(guan) 信息,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各醫療機構在平台內(nei) 完成填報最終提交數據時,須上傳(chuan) 經蓋章確認的填報結果數據表。
(二)超過填報規定時間,藥采中心原則上不接受采購需求量數據的提交和改動,如確需勘誤,須由采購主體(ti) 主要負責同誌和紀檢部門負責同誌簽字報送藥采中心進行審核。
平台技術: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聯係電話:010-55528892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