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單位:
按照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開展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組織完成醫療機構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續簽第二年協議期采購需求量工作,現就執行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第二年協議采購量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二年協議采購期及采購量
自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為(wei) 第二年協議期,其中2024年4月30日後醫療機構通過北京市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以下簡稱“招采子係統”) 已采購的中選產(chan) 品自動計入第二年協議期。醫療機構通過招采子係統申報1年的采購需求量即為(wei) 第二年的協議期采購量。
二、簽訂三方協議
按照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本市醫藥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供應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1月 17日至 2月 10日,骨科創傷(shang) 類耗材中選企業(ye) 、配送企業(ye) 與(yu) 醫療機構應簽訂采購協議。對中選後長期不簽合同,導致醫療機構無法開展采購、影響臨(lin) 床使用的,視情節取消相關(guan) 企業(ye) 中選資格或按規定給予醫藥價(jia) 格和招采失信評級。
三、工作要求
對執行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續簽第二年協議采購量結果其他工作要求等,請各有關(guan) 單位按照《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平穩實施骨科創傷(shang) 類等六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有關(guan) 要求執行。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