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保局,高新區人力資源部,市醫保局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市本級各定點醫療機構:
按照《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體(ti) 外診斷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的通知》(冀醫保函(2024)95號)文件要求,為(wei) 做好中選結果在我市落地實施,現就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購品種
《2023年體(ti) 外診斷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編號:IVDLM-2023-01)》中公布采購品種並中選的品種,中選結果詳見附件。
二、采購主體(ti)
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軍(jun) 隊醫療機構作為(wei) 采購主體(ti) ,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按照定點協議管理要求參照執行。
三、采購周期及執行時間
2024年9月25日,全市執行體(ti) 外診斷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采購主體(ti) 通過河北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子管理係統采購。
本次帶量采購周期為(wei) 2年,自中選結果實際執行日起計算,采購周期屆滿後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采購期限。采購周期內(nei) 采購協議每年一簽,采購年度內(nei) 醫療機構完成當年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ye) 仍需按中選價(jia) 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nei)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照最新政策規定執行。
四、約定采購量的確定
采購主體(ti) 的約定采購量按照《2023年體(ti) 外診斷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編號:IVDLM-2023-01)》中相關(guan) 規則確定。采購周期內(nei) 醫療機構應優(you) 先使用中選產(chan) 品,並確保完成約定采購量。
五、確定配送企業(ye) 簽訂協議
中選生產(chan) 企業(ye) 在每個(ge) 統籌區原則上可選擇不超過3家配送企業(ye) 。如確有需要,可向市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申請增加配送企業(ye) 數。中選企業(ye) 作為(wei) 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選擇配送能力強、規模大、覆蓋率高、信譽好的配送企業(ye) ,確保配送效率和服務質量。
2024年9月23日起,采購主體(ti) 、中選企業(ye) 、中選生產(chan) 企業(ye) 自主選定的配送企業(ye) ,通過河北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係統簽訂三方電子購銷合同,明確權利義(yi) 務關(guan) 係。對中選企業(ye) 長期不簽合同,導致醫療機構無法開展采購、影響臨(lin) 床使用的,將視情節取消相關(guan) 企業(ye) 中選資格或按規定給予醫藥價(jia) 格和招采失信評級。
六、工作要求
(一)在采購周期內(nei) ,第二個(ge) 采購年度的意向采購量原則上應不少於(yu) 該中選產(chan) 品首年采購量。允許同企業(ye) 同檢測項目內(nei) 的中選產(chan) 品約定采購量,在同企業(ye) 不同注冊(ce) 證及不同的包裝規格中選產(chan) 品之間調整。
(二)各縣(市、區)醫保部門要加強對非中選產(chan) 品使用監測,指導醫療機構提前做好中選產(chan) 品備貨、庫存清理工作,確保自執行之日起,患者可在醫療機構按中選價(jia) 格購買(mai) 使用中選產(chan) 品。
(三)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ti) ,大力宣傳(chuan) 本次集中帶量采購的重要意義(yi) ,加強對相關(guan) 政策措施的解讀,加深醫務人員和患者對中選產(chan) 品的認同感。密切監測網絡輿情,及時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
承德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