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障局,各相關(guan) 企業(ye) :
根據工作部署,為(wei) 做好我省神經介入彈簧圈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按照《神經介入彈簧圈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DYJHCDL202302),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一)采購主體(ti) 。省內(nei) 已通過廣東(dong) 省藥品交易中心填報係統(以下簡稱“係統”)填報神經介入彈簧圈類18新利手机需求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含駐粵軍(jun) 隊醫療機構,下同),以及自願參加的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
(二)品種範圍。本次集中帶量采購品種為(wei) 廣東(dong) 省藥品交易中心公布的神經介入彈簧圈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見附件1)。
(三)協議采購量。協議采購量為(wei) 醫療機構在係統中確認的采購量(見附件2)。
二、采購周期
(一)本次神經介入彈簧圈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自2024年2月1日起執行,采購周期為(wei) 三年,簽訂合同時間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1日。請醫療機構做好相關(guan) 品種的備貨工作並做好采購銜接,采購執行之日前做好采購協議簽訂工作。
(二)在采購期內(nei) ,每年簽訂采購協議。續簽采購協議時,由醫療機構參考上年度臨(lin) 床實際使用情況、企業(ye) 供應情況等因素填報續簽需求量,原則上各醫療機構填報總需求量不得低於(yu) 上年實際需求量的90%,對同一中選企業(ye) 填報的需求量不低於(yu) 該中選企業(ye) 上年協議采購量的90%。
(三)采購周期內(nei) ,醫療機構(含未報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優(you) 先采購具有增量資格的中選產(chan) 品,具有增量資格的中選產(chan) 品使用按照完成協議采購量後不低於(yu) 增量的70%比例繼續帶量采購。中選企業(ye) 按中選價(jia) 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但未獲得增量資格的中選產(chan) 品采購年度結束前完成年度采購協議量的僅(jin) 可按照自主采購(備案采購)方式進行采購。采購周期內(nei)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guan) 規定執行。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係統功能,組織簽訂合同。各采購平台(省、廣州、深圳平台)應及時完成相關(guan) 中選產(chan) 品的信息維護和產(chan) 品掛網工作,確保醫療機構中選結果按時落地實施。使用國家最新版耗材編碼,做好與(yu) 省招采子係統數據對接,按時上傳(chuan) 相關(guan) 耗材采購交易情況數據。及時組織采購主體(ti) 、中選品種生產(chan) 企業(ye) 、中選品種生產(chan) 企業(ye) 確定的配送企業(ye) 按中選價(jia) 格簽訂帶量購銷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yi) 務,確保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nei) 按中選價(jia) 格采購中選品種。
(二)優(you) 先使用中選產(chan) 品,按時完成合同用量。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醫療機構(含未報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優(you) 先采購具有增量資格的中選產(chan) 品,具有增量資格的中選產(chan) 品使用按照完成協議采購量後不低於(yu) 增量的70%比例繼續帶量采購。但未獲得增量資格的中選產(chan) 品采購年度結束前完成年度采購協議量的僅(jin) 可按照自主采購(備案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三)落實醫保基金預付政策,確保回款。各地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基礎上,建立預付機製,在醫療機構與(yu) 中選企業(ye) 簽訂采購協議後,醫保基金按不低於(yu) 約定采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醫療機構按要求與(yu) 企業(ye) 及時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指導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按時完成配送關(guan) 係確認、三方協議簽訂等工作,做好中選結果執行情況、監督回款和跟蹤監測使用進度等工作,及時研究解決(jue) 存在問題,確保集采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同時做好政策宣傳(chuan) 和輿論引導,重點加強對醫療機構和相關(guan) 醫護人員的政策解讀,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實施過程如有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及相關(guan) 部門反映。
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