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醫保分局,市醫保中心,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
現將《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神經介入彈簧圈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28號)轉發給你們(men) ,並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並遵照執行。
一、各區(縣)醫保分局負責組織轄區內(nei) 相關(guan) 醫療機構做好神經介入彈簧圈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及時將本次續簽中選產(chan) 品的協議采購量分解至轄區內(nei) 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指導轄區內(nei) 相關(guan) 醫療機構做好本次續簽中選產(chan) 品的合同續簽,強化續簽中選產(chan) 品使用情況和合同履約情況的監測,保障續簽中選產(chan) 品的采購供應和使用。
二、神經介入彈簧圈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第二采購年第二采購年自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自2025年2月1日起醫療機構中選產(chan) 品的采購量一並納入本年度協議量統計。
三、醫療機構在協議期內(nei) 優(you) 先使用本次續簽中選產(chan) 品,並按照購銷合同在協議期內(nei) 完成協議采購量。
四、按汕醫保〔2022〕101號文要求,我局已於(yu) 2025年1月將2025年度國家(省)集采預付醫保基金撥付到位,醫療機構應按要求與(yu) 企業(ye) 及時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
五、執行期間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屬地醫保部門反饋。
汕頭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