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采〔2021〕17號
各相關檢驗試劑生產企業:
根據《關於開展安徽省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盒等相關產品直接掛網交易的通知》(藥采﹝2020﹞10號),企業提出申請後,經審核,現將擬增補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產品信息(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3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遞交相關紙質申訴材料至省藥采中心谘詢室(610室),逾期不予受理。如無異議,公示期滿後產品信息直接導入檢驗試劑交易係統。
公示期:2021年1月29日-2月2日
聯係電話:0551-62634508、62657806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