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ei) 藥采中心字〔2025〕125號
各相關(guan) 單位:
根據《血管組織閉合用結紮夾類18新利手机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乳房旋切針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糖代謝等生化類檢測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外周血管介入類微導管、微導絲(si) 等18新利手机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血管介入類18新利手机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以及《關(guan) 於(yu) 省際聯盟輸液器等4類18新利手机帶量價(jia) 格聯動采購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治區工作安排,現將執行中選結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範圍
(一)機構範圍: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鼓勵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主動參與(yu) 。
(二)產(chan) 品範圍:血管組織閉合用結紮夾類、乳房旋切針、糖代謝等生化類檢測試劑、外周血管介入類微導管等5類、外周血管介入導引通路等4類和輸液器及血液透析濃縮物。
二、執行時間
2025年7月1日。
三、采購周期
(一)本次血管組織閉合用結紮夾類、外周血管介入類微導管等5類18新利手机、糖代謝等生化類檢測試劑、外周血管介入導引通路等4類18新利手机的采購周期為(wei) 2年。
(二)乳房旋切針、輸液器及血液透析濃縮物等18新利手机的采購周期為(wei) 3年。
四、工作內(nei) 容
(一)辦理數字證書(shu) 。本次省際聯盟血管組織閉合用結紮夾等14類18新利手机集采項目使用醫保基金與(yu) 醫藥企業(ye) 直接結算。已辦理耗材招采管理子係統CA數字證書(shu) 的企業(ye) 可直接使用。未辦理CA數字證書(shu) 的企業(ye) 需按流程申請辦理(附件7)。
(二)選定配送企業(ye) 。中選企業(ye) 自主選擇配送企業(ye) ,選擇的配送企業(ye) 在係統內(nei) 已完成注冊(ce) 認證的可直接勾選,未在係統內(nei) 注冊(ce) 認證的,中選企業(ye) 需將配送企業(ye) 的統一社會(hui) 信用代碼導入帶量配送關(guan) 係模塊,導入後相關(guan) 配送企業(ye) 進行注冊(ce) 認證。
(三)建立配送關(guan) 係。中選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在2025年6月23日登錄【內(nei) 蒙古醫保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以下簡稱“招采子係統”),按照係統內(nei) 操作手冊(ce) 及時建立配送關(guan) 係。
(四)簽訂電子協議。各單位於(yu) 2025年6月12日起登錄招采子係統【耗材交易結算】開展協議簽訂工作。醫療機構分別與(yu) 自治區藥采中心簽訂《內(nei) 蒙古自治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基金與(yu) 醫藥企業(ye) 直接結算委托(電子)協議》,與(yu) 中選生產(chan) 企業(ye) 及生產(chan) 企業(ye) 委托的配送企業(ye) 簽訂《帶量采購耗材購銷三方協議》,與(yu) 生產(chan) 企業(ye) 委托的配送企業(ye) 、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及自治區藥采中心簽訂《內(nei) 蒙古自治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基金與(yu) 醫藥企業(ye) 直接結算(電子)協議》,其中已簽訂過相關(guan) 協議且協議責任主體(ti) 無變化的無需重複簽訂。
(五)開立醫療機構耗材結算賬簿。各盟市醫保部門核實參與(yu) 省際聯盟血管組織閉合用結紮夾等14類18新利手机集采項目的醫療機構是否已開立耗材結算賬簿;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0日期間,匯總未開立的醫療機構名單及醫療機構法人證複印件,通過OA報送開立醫療機構耗材結算賬簿的申請至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批量辦理。
(六)報送收款賬戶信息。2025年7月15日前,配送企業(ye) 登錄內(nei) 蒙古醫保公共服務平台維護配送企業(ye) 結算賬戶信息,操作步驟參照《結算賬戶登記操作手冊(ce) 》(附件8)。
企業(ye) 提供的銀行賬戶作為(wei) 自治區藥械款唯一收款賬戶,同一企業(ye) 隻需提供一個(ge) 銀行賬戶信息。已參與(yu) 其他執行直接結算的藥品耗材配送工作並報送過收款賬戶信息的企業(ye) 無需重複報送。
五、工作要求
(一)采購入庫。醫療機構對所采購耗材產(chan) 品應當按照購銷三方協議規定的質量要求進行驗收和使用,並通過招采子係統采購中選耗材產(chan) 品並核驗發票,票貨相符的及時驗收入庫。
(二)耗材配送。壓實中選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供應配送責任,中選企業(ye) 作為(wei) 產(chan) 品質量、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嚴(yan) 格履行購銷三方協議,供應不穩定、到貨率低、不簽訂購銷協議或不按協議履行供貨、督導整改不到位的企業(ye) ,將視情況納入信用評級。
(三)貨款結算。中選耗材產(chan) 品入庫後係統自動生成結算單,醫療機構應在15日內(nei) 進行財務章和法人章簽章,未如期簽章係統自動納入結算;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確保中選耗材產(chan) 品入庫後次月底前付款,各相關(guan) 單位可在自治區藥采結算係統下載銀行出具的各類回單分別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四)監測監管。各盟市要切實加強醫療機構采購、中選企業(ye) 供應以及供需雙方爭(zheng) 議問題的處置應對工作,要認真梳理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製定好應急措施,對不按時配送的企業(ye) 要采取提醒、約談、暫停配送或中選資格等措施,保障醫療機構臨(lin) 床需求。重要問題要及時報告自治區,上下協同,確保中選結果平穩落地實施。加強宣傳(chuan) 引導和政策解讀,密切監測輿情,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
六、聯係方式
業(ye) 務谘詢:0471-4907213
配送審核:0471-4908367
賬戶信息:0471-4938206
內(nei) 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