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ei) 藥采中心字〔2024〕259號
各盟市醫療保障局,滿洲裏市、二連浩特市醫療保障局:
根據遼寧省聯采辦關(guan) 於(yu) 開展省際聯盟輸液器等18新利手机帶量價(jia) 格聯動采購曆史采購量填報和協議采購量確定工作安排,現開展輸液器及血液透析濃縮物曆史采購量填報和協議量確定工作,具體(ti) 事項通知如下。
一、產(chan) 品範圍
本次填報數據的品種為(wei) 輸液器和血液透析濃縮物2類18新利手机。
二、填報主體(ti)
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下同)和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
三、填報內(nei) 容
(一)曆史采購量填報
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依據本單位HIS係統內(nei) 真實采購數據,填報輸液器、血液透析濃縮物等2類18新利手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的實際采購數量,包括中選與(yu) 非中選產(chan) 品,具體(ti) 到生產(chan) 企業(ye) 。其中,輸液器按“支”填報,血液透析濃縮物按“人份”填報。
(二)協議采購量確定
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填報曆史采購量的90%作為(wei) 協議采購量。協議采購量分為(wei) 直接計入協議采購量(基礎量)和自主分配協議采購量(分配量)兩(liang) 部分。有分量資格的中選產(chan) 品,協議采購量中55%為(wei) 基礎量,45%為(wei) 分配量;無分量資格的中選產(chan) 品(除部分有資格保留曆史采購量30%為(wei) 基礎量外)和其他非中選產(chan) 品,協議采購量全部為(wei) 分配量。具體(ti) 分配規則如下:
1.第1至5產(chan) 品分組:基礎量部分可由醫療機構重新跨組分配,跨組分配優(you) 先在同中選企業(ye) 之間進行調整,同中選企業(ye) 無法滿足需求的情況下才可以選擇其他中選企業(ye) ;分配量部分可由醫療機構直接跨組自主選擇。
2.第6至9和11至15產(chan) 品分組:基礎量部分保持不變;分配量部分可由醫療機構在同產(chan) 品分組內(nei) 自主選擇。
四、填報方式
(一)本次帶量價(jia) 格聯動曆史采購量填報和協議采購量確定工作通過“遼寧省醫療保障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服務係統-省際聯盟輸液器等4類18新利手机帶量價(jia) 格聯動采購項目”模塊開展(網址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indexHome)。
(二)醫療機構在操作過程中如遺忘密碼,可由盟市醫保部門進行密碼重置。
(三)新增醫療機構由盟市醫保部門匯總後報送至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後進行統一新增。
五、時間安排
(一)醫療機構填報時間:2024年12月5至12月16日17時。
(二)盟市醫保部門審核時間: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8日17時。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醫保部門組織轄區醫療機構認真做好數據填報工作,加強對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填報數據的審核力度,把好數據填報質量關(guan) 。
(二)各盟市醫保部門要落實監督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協議采購量確定工作,指導醫療機構選擇同類價(jia) 格合理的中選產(chan) 品,並確保醫療機構按規則自主選擇分配量。
(三)各盟市醫保部門應要求相關(guan) 醫療機構加強密碼和賬號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專(zhuan) 人負責,杜絕由他人利用醫療機構賬號虛報、錯報、改報協議采購量等“帶量不實”問題。
(四)相關(guan) 醫療機構要按要求做好數據填報及確認工作,確保填報數據真實、準確、要素齊全。提交數據時,須上傳(chuan) 本單位主要負責同誌簽字確認的蓋章件。
谘詢電話:0471-4907213
附件:新增醫療機構信息表
內(nei) 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