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內(nei) 蒙古自治區包頭市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補充配送企業(ye) 遞交補充材料的通知
包藥采發〔2018〕26號
各18新利手机補充配送企業:
為滿足醫療機構臨床選擇需求,保障18新利手机產品及時供應,7月19、20日,我市集中收取了各18新利手机配送企業提交的相關材料。經初步核實材料,發現存在一定問題,現將進行材料進行補充。
一、補充材料主體
7月19、20日,到我中心遞交材料的18新利手机配送企業,不接受新的配送企業材料。
二、補充材料內容
2018年1-6月,本配送企業向醫療衛生機構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一張。內容清晰可見,無塗改刮擦痕跡。
三、相關要求
1.增值稅發票以電子方式(掃描件或照片)發送到我中心指定郵箱。郵件主題要注明配送企業名稱。
2.各配送企業務必於8月17日前,將增值稅發票發送到指定郵箱,未提供發票或提供不及時將取消其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配送報名資格。
3.增值稅發票必須是2018年1-6月開具的,必須是開具給醫療衛生機構的。其他發票一概不認可。
聯係電話:2173021、2173023
電子郵箱:btypcg@163.com
包頭市醫療機構藥品和18新利手机
網上集中采購服務管理中心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