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器械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醫療機構、相關(guan) 單位:
按照《吉林省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近期受理了2014年度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項目部分參與(yu) 企業(ye) 申請變更相關(guan) 信息的材料,現將相關(guan) 情況予以公示。具體(ti) 如下:
一、公示時間。公示期7天,自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4日。
二、質疑方式。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請於(yu) 2017年1月4日16:00前,由被授權人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shu) 》、書(shu) 麵質疑(或投訴)材料及佐證材料,加蓋公章後一並遞交至我中心。請質疑(或投訴)企業(ye) 務必提供詳實的證明材料,不得惡意投訴,否則按提供虛假材料處理。
三、受理時間。公示期間內(nei) 受理企業(ye) 質疑(投訴)材料(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址。吉林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長春市亞(ya) 泰大街3218號通鋼國際大廈A座7層。
吉林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