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湖北省宜昌市2016—2017年度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備案采購目錄執行的相關(guan) 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市直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湖北省衛生計生委關(guan) 於(yu) 印發湖北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衛生計生發〔2015〕28號)、《宜昌市藥械集中采購實施辦法》(宜衛生計生發〔2015〕43號)、《宜昌市衛生計生委關(guan) 於(yu) 啟動全市2016-2017年度18新利手机和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宜衛生計生函〔2016〕6號)和《宜昌市衛生計生委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備案采購管理的通知》(宜衛生計生函〔2016〕39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宜昌市2016—2017年度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備案采購目錄》執行的相關(guan) 通知如下:
一、備案采購目錄執行時間
《宜昌市2016—2017年度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備案采購目錄》(以下簡稱:“備案采購目錄”)執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
二、備案采購目錄
指由宜昌市各縣、市、區醫療衛生機構填寫(xie) 《宜昌市2016—2017年度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備案采購申請表》報宜昌市衛生科技信息中心後,經宜昌市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評審專(zhuan) 家組評審通過並公示後無異議的所有備案產(chan) 品信息。參與(yu) 集中采購的醫療衛生機構根據賬戶名和密碼,登陸“明天招標采購網”(網址:www.mtzb.net)查詢。
醫療衛生機構在采購周期內(nei) ,可直接在“備案采購目錄”中選擇性地采購所需產(chan) 品。同一廠家的同一品規產(chan) 品,在其中一家醫療衛生機構成功申請了備案,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需采購使用該產(chan) 品,可參照該產(chan) 品信息執行。
三、備案采購的其他執行要求
備案采購的其他相關(guan) 執行要求,請參照《宜昌市衛生計生委關(guan) 於(yu) 啟動全市2016-2017年度18新利手机和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宜衛生計生函〔2016〕6號)嚴(yan) 格執行。
各地各單位在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向市衛生計生委和市衛生科技信息中心反饋。
聯係人:市衛生計生委 王宗芳 6226043
市衛生科技信息中心 吳執軍(jun) 609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