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會(hui) 員:
根據《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配套18新利手机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渝醫保發〔2021〕8號)文件要求,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主體(ti)
全市開展新冠病毒檢測的公立醫療機構和疾控機構。非公立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檢驗機構可自願參加。
二、試劑範圍
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配套18新利手机聯盟區域集中采購中選品種(以下簡稱中選品種,詳見附件)。
三、采購要求
(一)各中選生產(chan) 企業(ye) 須在2021年2月4日17:00前,完成在重慶藥品交易所平台注冊(ce) 和產(chan) 品掛牌。
(二)2021年2月6日上午9:00起,符合條件的采購主體(ti) 均需在重慶藥品交易所平台采購中選品種,按照集中采購議價(jia) 結果簽訂采購合同實施采購。中選品種的生產(chan) 企業(ye) 應保證供應,相關(guan) 配送企業(ye) 應及時響應合同及訂單,確保及時供貨。
重慶藥品交易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