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單位:
根據《上海市人工晶體(ti) 集中帶量采購文件(SH-HD2023-1)》,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以下簡稱市藥事所)組織開展了人工晶體(ti) 集中帶量采購工作,2月8日正式公布了中選結果。按照本次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安排,現對本市醫療機構協議采購量確定及網上簽訂三方購銷協議等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協議采購量確定
1.請已填報采購需求量數據的醫療機構在係統開放時間內(nei) 通過“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yu) 監管信息係統(醫療器械)—集中采購—人工晶體(ti) 協議量分配模塊”完成協議采購量的確定。具體(ti) 操作方法,請參照附件操作手冊(ce) 。
2.醫療機構報送需求的產(chan) 品若在中選範圍,按中選排名由低到高進行排序,各分組內(nei) 排名前40%(具體(ti) 數量向上取整)的產(chan) 品獲得采購需求量的90%(如出現非整數則向上取整至個(ge) 位,下同),排名40%(具體(ti) 數量向上取整再加1)至70%(具體(ti) 數量向上取整)的產(chan) 品獲得采購需求量的80%,其他中選產(chan) 品獲得采購需求量的60%。如分組內(nei) 產(chan) 品數量少於(yu) 3個(ge) ,則排名第一的產(chan) 品獲得采購需求量的90%,排名第二的產(chan) 品獲得采購需求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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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產(chan) 品組內(nei)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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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量占需求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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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分配量占需求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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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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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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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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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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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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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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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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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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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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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填報采購需求量但未中選產(chan) 品采購需求量的90%及中選產(chan) 品的待分配量共同組成剩餘(yu) 量,由醫療機構分配給各分組內(nei) 排名前70%的中選產(chan) 品。
3.待分配協議量確定係統開放時間: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1日。
二、網上簽訂三方購銷協議
1.請已填報采購需求量數據的醫療機構自2023年2月22日起登陸“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yu) 監管信息係統(醫療器械)”先發起並完成三方購銷協議的簽訂,再由上海市人工晶體(ti) 集中帶量采購中選企業(ye) 、中選企業(ye) 確認的配送中選產(chan) 品的經營企業(ye) 進行簽訂。
2.醫療機構通過係統內(nei) 的“集中采購—人工晶體(ti) 協議書(shu) 維護模塊”、中選企業(ye) 和經營企業(ye) 通過係統內(nei) 的“集中招采申報—人工晶體(ti) 協議書(shu) 維護模塊”完成三方購銷協議網上簽訂流程。具體(ti) 操作方法,請參照係統內(nei) 操作手冊(ce) 。
三、本次人工晶體(ti) 集中帶量采購結果具體(ti) 執行日期另行通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