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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藥招辦發〔2013〕22號
各市、縣(區)衛生局(藥招辦),廳直醫療機構,寧醫大總院,各藥品配送企業(ye) :
近期,部分中標生產企業以原材料漲價、企業GMP認證等為由停止中標藥品和18新利手机的供應,嚴重影響了醫療機構特別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臨床使用。自治區藥招辦會同相關成員單位,通過約談、公示等辦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按照規定供貨。目前,仍有部分生產企業不供貨。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基本藥物監督管理辦法》第23條、《自治區藥品統一招標采購中標藥品不履約情況處理辦法(試行)》第26條和《自治區醫療機構統一招標采購中標18新利手机不履約情況處理辦法(試行)》第7條的規定,經會議研究決定,對中標後不供貨的藥品和18新利手机生產企業(見附件),分別給予以下處理:
一、對企業主動申請廢標的山西仟源製藥有限公司等16家藥品和18新利手机生產企業給予取消中標資格、扣除履約保證金的處理。
二、對擅自停止供貨的山西振東泰盛製藥有限公司等30家藥品生產企業給予取消中標資格、扣除履約保證金、記入不履約行為記錄的處理。
附件:
2013年7月18日
自治區藥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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