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功能,新規則——關(guan) 於(yu) 采購單的執行和撤銷
在2014年的網上采購中,我們(men) 發現有一些配送商對醫院下達的采購單進行了確認操作,之後又遲遲不辦理相關(guan) 手續,有些甚至拖延半年之久,導致該采購單始終處於(yu) 未完成的狀態,嚴(yan) 重影響了18新利手机網上采購的正常秩序。這其中,有些是操作失誤,有些是采購意向更改,也有一些是配送商故意拖延。
針對以上情況,我們(men) 對網上交易平台的功能作了一些修改,新增了撤銷采購單功能:對於(yu) 醫院已提交、配送商已進行確認操作的采購單,如果屬於(yu) 操作失誤或采購意向更改,在配送商點擊確認後的15天以內(nei) ,配送商可打開該采購單,進行“撤銷確認”的操作(采購平台上會(hui) 即時顯示可操作的剩餘(yu) 時間);醫院在配送商進行“撤銷確認”後,可以在“配送企業(ye) 申請撤單”的菜單裏,對該采購單進行“同意撤銷”或“不同意撤銷”操作(采購平台上會(hui) 即時顯示可操作的剩餘(yu) 時間)。撤銷後的采購清單不可再進行操作。
配送商對采購單進行確認操作15天之後,或配送商進行的“撤銷確認”操作未獲醫療院同意,則采購單不能撤銷,且必須執行。拒不執行的,招標中心有權撤銷其配送資格,並申請將其列入不良行為(wei) 記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