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治理高值18新利手机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要求,根據本市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工作計劃安排,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組織本市醫療機構開展人工晶體(ti) 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後接續采購需求量填報工作,現就相關(guan) 填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報產(chan) 品範圍
本次集中帶量采購產(chan) 品為(wei) 單焦人工晶體(ti) 。
二、填報單位範圍
本市有人工晶體(ti) 類18新利手机使用需求的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均需參加填報。
三、填報內(nei) 容
醫療機構結合臨(lin) 床實際,填報本單位單焦人工晶體(ti) 年度采購需求量(單位:片),以本市統編代碼為(wei) 填報單位。原則上填報總量不得低於(yu) 2021年實際采購量的90%,其中在用產(chan) 品(備案產(chan) 品除外)的采購需求量不得低於(yu) 2021年該產(chan) 品實際采購量的80%。
四、填報方式和要求
1.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在規定的係統開放時間內(nei) 通過“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yu) 監管信息係統(醫療器械)——集中采購——人工晶體(ti) 報量(第二批)模塊”完成年度采購需求量填報工作。
2.各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本次數據填報工作,指定專(zhuan) 人負責,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nei) 填報相關(guan) 信息,確保數據準確。具體(ti) 操作方法,請參照操作手冊(ce) (詳見附件)。
3.係統開放時間: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3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