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加強和規範醫藥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效率,加強醫保精細化管理,促進醫療機構供給側(ce) 改革,發揮零售藥店市場活力,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員權益,為(wei) 參保人員提供適宜的醫療服務和藥品服務。近期拉薩市醫療保障局堅持以人民健康為(wei) 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權責明晰、動態平衡的原則,成立評估小組會(hui) 同縣區醫保局工作人員對2024年第一批自願申請納入醫保定點,願意履行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的全市22家(其中:零售藥店18家,醫療機構4家)新增定點醫藥機構開展了現場評估。
一、強化政策支撐,流程做到標準化。
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局令第2號)、《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局令第3號)等法律法規,以及《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經辦規程(試行)》《西藏自治區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經辦規程(試行)》文件規定嚴(yan) 格審核醫藥機構提交的定點申請材料,並及時進行登記。對材料不完整的,當場告知申請人在5個(ge) 工作日內(nei) 一次性補正材料。
二、強化評估標準,嚴(yan) 把新增準入關(guan) 。
在評估工作中,評估小組強化責任意識,嚴(yan) 格審查標準,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對照《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評估表》《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評估表》通過查、看、聽、問等方式從(cong) 經營時間、執業(ye) 醫師、醫保管理、製度建設、信息係統、基礎數據庫、執業(ye) 範圍、醫藥價(jia) 格、信用製度、設備監控、醫保政策宣傳(chuan) 等方麵進行了現場考核評估。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做到不掩飾、不回避、不推諉、不護短。對評估達到120分(含)以上的納入擬新增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名單。對評估不合格(120分以下)的,提出整改建議,下達整改通知書(shu) ,自結果告知送達之日起,整改3個(ge) 月後將再次組織評估。
三、強化廉潔自律,把好清正廉政關(guan) 。
現場評估工作中,評估小組嚴(yan) 格遵守廉政規定。嚴(yan) 禁刁難評估對象,嚴(yan) 禁收受評估對象的財物和接受評估對象宴請。對工作中審查不嚴(yan) ,醫藥機構實際情況與(yu) 量化得分不符的,一經查實,嚴(yan) 格落實責任倒查機製,依法依紀追究其責任。評估小組對照評估表,現場評出考核分數,杜絕了打招呼、走關(guan) 係的現象發生。結合資料審核和現場評估,此次擬納入新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1家、零售藥店10家。其餘(yu) 3家醫療機構和8家零售藥店現場評估不通過,暫不納入擬新增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名單。
新增醫保定點工作事關(guan) 醫藥機構和參保群眾(zhong) 的切身利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要抓住人民最關(guan) 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把人民群眾(zhong) 的小事當作我們(men) 的大事,從(cong) 人民群眾(zhong) 關(guan) 心的事情做起,從(cong) 讓人民滿意的事情抓起,推進民生保障精準化精細化”。下一步,拉薩市醫保局將切實把好評估關(guan) ,真正把技術水平高、管理能力強、服務質量好的醫藥機構納入新增範圍,為(wei) 參保群眾(zhong) 提供優(you) 質、便捷、高效的醫療保障服務,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