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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開征詢三級醫院等級評審前置要求落實情況的意見
發布時間:2024/03/19 信息來源:

    按照《醫院評審暫行辦法》《遼寧省醫院評審實施細則》《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2年版)遼寧省實施細則》等要求,現對葫蘆島市中心醫院、葫蘆島市第二人民醫院、綏中縣醫院等3家三級醫院開展等級評審工作落實前置要求情況公開征詢意見:

  一、前置要求

  (一)依法設置與(yu) 執業(ye)

  1.醫院規模和基本設置未達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所要求的醫院標準。

  2.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yu) 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偽(wei) 造、變造、買(mai) 賣、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ye) 許可證》;醫院命名不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guan) 規定,未按時校驗、拒不校驗或有暫緩校驗記錄,擅自變更診療科目或有診療活動超出診療科目登記範圍;政府舉(ju) 辦的醫療衛生機構與(yu) 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與(yu) 社會(hui) 資本合作舉(ju) 辦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對外出租、承包醫療科室;公立醫院承包、出租藥房,向營利性企業(ye) 托管藥房,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向出資人、舉(ju) 辦者分配或變相分配收益。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cong) 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違法違規采購或使用藥品、設備、器械、耗材開展診療活動,造成嚴(yan) 重後果;未經許可配置使用需要準入審批的大型醫用設備。

  5.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ye) 許可證開展相關(guan) 母嬰保健技術。

  6.違反《人體(ti) 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買(mai) 賣人體(ti) 器官或者從(cong) 事與(yu) 買(mai) 賣人體(ti) 器官有關(guan) 的活動,未經許可開展人體(ti) 器官獲取與(yu) 移植技術。

  7.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出售無償(chang) 獻血的血液。

  8.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chuan) 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造成傳(chuan) 染病傳(chuan) 播、流行或其他嚴(yan) 重後果;或其他重大違法違規事件,造成嚴(yan) 重後果或情節嚴(yan) 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監督執法機構近兩(liang) 年來對其進行傳(chuan) 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jia) 為(wei) 重點監督單位(以兩(liang) 年來最近一次評價(jia) 結果為(wei) 準)。

  9.違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篡改、偽(wei) 造、隱匿、毀滅病曆資料,造成嚴(yan) 重後果。

  10.違反《醫療技術臨(lin) 床應用管理辦法》,將未通過技術評估與(yu) 倫(lun) 理審查的醫療新技術、禁止類醫療技術應用於(yu) 臨(lin) 床,造成嚴(yan) 重後果。

  11.違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違規購買(mai) 、儲(chu) 存、調劑、開具、登記、銷毀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或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開具處方,造成嚴(yan) 重後果。

  12.違反《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cong) 事放射診療工作或未履行其他法定職責,造成嚴(yan) 重後果。

  1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e) 病防治法》,未依法開展職業(ye) 健康檢查或職業(ye) 病診斷、未依法履行職業(ye) 病與(yu) 疑似職業(ye) 病報告等法定職責,造成嚴(yan) 重後果。

  1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違規發布醫療廣告,情節嚴(yan) 重。

  15.其他重大違法、違規事件,造成嚴(yan) 重後果或情節嚴(yan) 重。

  (二)公益性責任和行風誠信

  1.應當完成而未完成對口支援、中國援外醫療隊、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公共衛生任務等政府指令性工作。

  2.應當執行而未執行國家基本藥物製度和分級診療政策。

  3.醫院領導班子發生3起以上嚴(yan) 重職務犯罪或嚴(yan) 重違紀事件,或醫務人員發生3起以上違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cong) 業(ye) 九項準則》的群體(ti) 性事件(≥3人/起),造成重大社會(hui) 影響。

  4.發生重大價(jia) 格或收費違法事件,以及惡意騙取醫保基金。

  5.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guan) 行為(wei) 規範》相關(guan) 要求,提供、報告虛假住院病案首頁等醫療服務信息、統計數據、申報材料和科研成果,情節嚴(yan) 重。

  (三)安全管理與(yu) 重大事件

  1.發生定性為(wei) 完全責任的一級醫療事故或直接被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判定的重大醫療事故。

  2.發生重大醫院感染事件,造成嚴(yan) 重後果。

  3.發生因重大火災、放射源泄漏、有害氣體(ti) 泄漏等被通報或處罰的重大安全事故。

  4.發生瞞報、漏報重大醫療過失事件的行為(wei) 。

  5.發生大規模醫療數據泄露或其他重大網絡安全事件,造成嚴(yan) 重後果。

  二、情況反映

  社會(hui) 各界如發現葫蘆島市中心醫院、葫蘆島市第二人民醫院、綏中縣醫院在2020—2023年評審周期內(nei) 有違反上述前置要求情況,請於(yu) 公開征詢意見期內(nei) 向我委提出書(shu) 麵意見。單位意見須加蓋公章,個(ge) 人意見須簽署真實姓名,並提供居民身份證號和聯係方式。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wei) 準。公開征詢意見期為(wei) 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5個(ge) 工作日)。

  通訊地址:葫蘆島市龍港區龍灣大街甲一號

  聯係電話:市衛健委醫政醫管科 3117324

  郵 箱:hldwjwyzk@163.com

葫蘆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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