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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規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標準 114個項目價格進行調整
發布時間:2023/10/18 信息來源:

    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日前發布《關(guan) 於(yu) 規範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jia) 格和醫保支付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jia) 格和醫保支付標準進行規範調整。

    《通知》規範調整了公立醫療機構114項超聲診斷類醫療服務項目價(jia) 格,規範項目名稱、項目內(nei) 涵等內(nei) 容,廢止41項現行相關(guan) 醫療服務項目價(jia) 格。

    同步調整《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和生育保險診療項目目錄暨服務設施標準》,廢止34項現行相關(guan) 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標準,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shang) 保險支付標準按照調整後的規定執行。

    查詢發現,廢止原超聲檢查項目價(jia) 格包括B超胸部每次45元(應含肺、胸腔、縱膈)、經顱多普勒每次120元、搭橋術後橋血管超聲側(ce) 血流量每次480元等41項;廢止原超聲檢查項目醫保支付標準包括ABD超聲檢查、B超導向穿刺等3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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