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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遼寧省“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2/29 信息來源:

各市衛生健康委,沈撫示範區社會(hui) 事業(ye) 局:

  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綜合司、國家疾病局綜合司《關(guan) 於(yu) 實施“優(you) 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三年行動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遼寧省“優(you) 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組織實施。

  遼寧省衛生健康委   遼寧省疾病預防控製局

  2024年2月20日

遼寧省“優(you) 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行動實施方案

  為(wei) 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以基層為(wei) 重點”新時代黨(dang) 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和中辦、國辦《關(guan) 於(yu) 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xiang) 村醫療衛生體(ti) 係健康發展的意見》《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的意見》,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綜合司、國家疾病局綜合司《關(guan) 於(yu) 實施“優(you) 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三年行動的通知》要求,持續提升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ti) 要求

  以人民健康為(wei) 中心,以基層為(wei) 重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全麵振興(xing) 新突破和健康遼寧建設工作部署,落實我省“十四五”衛生與(yu) 健康發展規劃,促進優(you) 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均衡布局,補短板、強弱項,持續提升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堅持中西醫並重,強化醫防融合服務,建設優(you) 質高效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就近滿足人民群眾(zhong) 日益增長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到2025年,服務人口超過1萬(wan) 人的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機構”)普遍達到能力標準,服務人口不足1萬(wan) 人或機構人員少於(yu) 10人的,對照標準持續提升服務能力。全省30%的機構達到推薦標準,各市任務目標按上年度機構推薦標準達標率分為(wei) 三擋:第一檔沈陽、大連、阜新、盤錦、沈撫示範區31%的機構達到推薦標準;第二檔鞍山、撫順、本溪、丹東(dong) 、營口、遼陽、鐵嶺、朝陽、葫蘆島30%的機構達到推薦標準;第三檔錦州25%的機構達到推薦標準(各市具體(ti) 任務指標詳見附件)。全省每年新增社區醫院19所以上,力爭(zheng) 到2025年全省累計建成社區醫院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比例達到30%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不斷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申報達到能力標準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嚴(yan) 格對照《鄉(xiang) 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2022版)》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標準(2022版)》(以下簡稱《標準》)開展自評,各級複核評價(jia) 要以《標準》為(wei) 依據開展。對2021年前達到能力標準的機構開展“回頭看”,確保達到新版《標準》要求。

  主要依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社區醫院建設,指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照《社區醫院基本標準(試行)》和《社區醫院醫療質量安全核心製度要點(試行)》,進一步完善房屋、設備、床位、人員等配備,加強住院病房、信息化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提檔升級,重點完善臨(lin) 床、公共衛生、醫技等科室設置,完善管理製度,提高管理水平。由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開展社區醫院評價(jia) ,嚴(yan) 格把握標準,規範複核和評價(jia) 流程,確保公平公正、結果客觀真實。

  鼓勵以市為(wei) 單位規範達到服務能力標準的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牌,向群眾(zhong) 展現服務能力水平,增強基層機構榮譽感和責任感。

  (二)重點建設一批中心鄉(xiang) 鎮衛生院。根據鄉(xiang) 村形態發展變化,考慮人口分布、區域位置、交通條件、就醫流向等因素,在常住人口較多、區域麵積較大、縣城不在縣域中心、縣級醫院服務覆蓋能力不足的縣,可以在縣城之外選建1至2個(ge) 中心鄉(xiang) 鎮衛生院,原則上服務人口超過30萬(wan) 、床位不低於(yu) 50 張或者達到縣醫院床位數的1/10、能力較強、具有一定輻射和帶動能力,重點加強基礎設施、人才隊伍、急診急救、臨(lin) 床專(zhuan) 科、特色科室、設備配備、住院床位等建設,有條件的達到二級醫院水平。

  (三)對標提升村衛生室服務能力。對照《村衛生室服務能力標準(2022版)》,按照“市級指導、縣級主責”原則,開展村衛生室服務能力評價(jia) ,強化和拓展符合功能定位的醫療服務。加快公有產(chan) 權村衛生室建設,逐步將符合條件的公辦村衛生室轉為(wei) 鄉(xiang) 鎮衛生院延伸舉(ju) 辦的村級醫療服務點。積極通過鄉(xiang) 村一體(ti) 化管理實現村衛生室醫保結算。2024年,各市達到服務能力標準的村衛生室比例達到30%以上,至2025年達到40%以上。2024年,實現人財物鄉(xiang) 村一體(ti) 化管理的村衛生室比例達到40%以上,到2025年力爭(zheng) 達到50%以上。

  (四)全麵加強基層衛生人員配備和培訓。根據當地常見病、多發病以及居民需求,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齊全科、內(nei) 科、外科、婦科、兒(er) 科、口腔、中醫、護理、藥學、檢驗、影像、康複、精神衛生防治、心理健康、公共衛生等各類適宜人才。穩步擴大農(nong) 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yang) 規模,用好和爭(zheng) 取編製資源,適應居民服務和業(ye) 務發展需要。落實“定向評價(jia) 、定向使用”政策,適當提高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中級、高級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麵向基層加強住院醫師、全科專(zhuan) 業(ye) 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加強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和中醫、護理、藥學、醫技、康複等醫務人員培訓。有計劃選派基層骨幹人員赴上級醫院進修,進修期間待遇不低於(yu) 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平均水平。

  (五)持續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深入實施遼寧省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劃,加快推進中醫館建設,加強中醫醫師配備。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條件,參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xiang) 鎮衛生院中醫館服務能力提升建設標準》《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中醫閣建設標準》,15%的中醫館完成服務內(nei) 涵建設,1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設置“中醫閣”。依托縣域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麵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到2025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xiang) 鎮衛生院全部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能夠規範開展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100%社區衛生服務站、80%以上村衛生室能夠規範開展6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

  (六)穩步補齊醫療應急和傳(chuan) 染病應對及兒(er) 科等短板。提升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急救和轉診轉運能力,與(yu) 當地緊急醫學救援體(ti) 係建設統籌銜接,原則上每個(ge) 機構至少配備1輛救護車,建設緊急醫學救援站點。對於(yu) 在城市主城區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根據城市院前醫療急救體(ti) 係建設情況統籌配備救護車,滿足急救轉運需要。達到能力標準的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標準化的發熱診室(傳(chuan) 染病診室),設置可轉換的應急物理隔離區和隔離病房(觀察室),配齊配足應急物資並動態更新。服務人口較多、服務能力較強的鄉(xiang) 鎮衛生院應率先設置發熱門診(傳(chuan) 染病門診)。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符合規範化要求的公共衛生或預防保健科室,公共衛生人員占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編製的比例不低於(yu) 25%,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要加強全員傳(chuan) 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處置能力培訓,掌握季節性傳(chuan) 染病預防、治療基本知識技能,在全科醫師隊伍中普及兒(er) 科診療知識,尤其是季節性傳(chuan) 染病救治內(nei) 容,有效發揮分級分層分流救治的作用。

  (七)繼續加快基層信息化建設。加快統籌建設縣域衛生健康綜合信息平台,推進電子病曆、電子健康檔案和預防接種等公共衛生信息互聯互通共享,以市為(wei) 單位,2024年建成率達到60%以上,2025年達到80%以上。按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標準與(yu) 規範要求,提檔升級信息化基礎設施和設備,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明確1名經縣級及以上培訓合格的專(zhuan) 兼職信息管理人員。用信息化提升法定報告傳(chuan) 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報送質量,到2025年基本實現在醫生工作站自動生成信息並按程序報告。加快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向居民個(ge) 人開放。完善基層遠程醫療服務網絡,實現與(yu) 上級醫院的遠程會(hui) 診、診斷和培訓,推動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結果互認。以市為(wei) 單位,2024年遠程醫療服務覆蓋90%以上的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25年基本實現全覆蓋,並推進向村級延伸覆蓋。

  (八)逐步改善群眾(zhong) 就醫體(ti) 驗。規範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機構標識,提高視覺形象辨識度,綠化美化環境。規範統一人員著裝,做到言語和善、舉(ju) 止文明、態度熱情。完善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功能布局,探索合理設置全科診療(慢病管理)、專(zhuan) 科服務、預防保健(婦幼保健)、中醫藥服務、醫學康複等相對集中的服務區,提高服務綜合性和連貫性。推行“一人一診室”,保護患者隱私。優(you) 化就診流程,實行預約診療,減少服務對象候診時間,改進掛號、繳費、打印報告等點位布置,減少人員動線交叉流動。提供慢性病長期處方服務和缺藥登記配送服務,改善藥事服務水平。為(wei) 慢性病患者提供飲食、運動建議,推廣非藥物治療方法。設置老年人優(you) 先窗口,保留一定的人工服務,改造無障礙通道,提供輪椅、擔架等便民設施。

  (九)嚴(yan) 格加強行風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照《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cong) 業(ye) 九項準則》每年開展一次自查自糾。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基層機構開展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指導,三年內(nei) 實現省級對地市、地市對縣區、縣區對機構全覆蓋。對違反九項準則的人員,按照相關(guan) 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理,情節嚴(yan) 重的,其所在機構不能參加當年申報達到服務能力基本或者推薦標準的複核。深入開展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要求,鄉(xiang) 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明確專(zhuan) 門科室或者人員負責醫保管理工作,每年及時開展醫保基金有關(guan) 製度和政策培訓及基金使用情況自查,嚴(yan) 格實名就醫和購藥管理。結合醫保領域打擊欺詐騙保專(zhuan) 項整治工作,重點配合打擊“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欺詐騙保情況。各市要將行風建設和醫保基金使用內(nei) 部管理作為(wei) 複核評價(jia) 重要指標。

  (十)堅決(jue) 守牢安全底線。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安全生產(chan) 全員培訓,重點包括《安全生產(chan) 法》《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等;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年開展一次“安全生產(chan) 月”活動,對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網絡安全、生物安全、危化品安全等方麵風險隱患開展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yan) 防涉醫違法犯罪,堅決(jue) 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和造成人員傷(shang) 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年對上年度醫療質量安全、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等情況開展一次分析評價(jia) ,按照要求參加醫療責任保險或者建立、參加醫療風險基金;每年召開一次領導班子安全生產(chan) 專(zhuan) 題會(hui) 議,研究部署重點工作,確定預算和資金投入,滿足設施設備配置和更新需要,加強安全生產(chan) 人防、技防、物防。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要製定具體(ti) 實施方案,建立健全縣包鄉(xiang) 、鄉(xiang) 包村幫扶機製,協調相關(guan) 部門加大資金、項目和政策支持力度,確保如期完成任務目標。鼓勵各地在“優(you) 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基礎上,探索開展體(ti) 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特點的等級(星級)評價(jia) 。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每年9月底前將年度工作總結、達到推薦標準機構名單、新建成社區醫院名單等報送省衛生健康委基層衛生處。

  (二)加強工作統籌。將開展“優(you) 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行動與(yu) 緊密型縣域醫共體(ti) 建設、城市醫療集團建設、中醫藥服務體(ti) 係建設、疾病預防控製體(ti) 係建設等工作有機銜接,做到相向而行,相互促進。與(yu) 鄉(xiang) 村振興(xing) 、城鄉(xiang) 社區建設、促進邊境地區發展等重點工作統籌銜接,整合資源,形成合力。

  (三)加強宣傳(chuan) 引導。各地要加大宣傳(chuan) 力度,為(wei) 開展“優(you) 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行動持續營造良好氛圍。積極發掘、樹立和宣傳(chuan) 先進人物和機構典型,鼓勵對表現突出的先進人物和機構根據有關(guan) 規定予以表彰獎勵。通過多種形式發布和展現工作進展、成效,打造基層優(you) 質服務品牌,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影響力和認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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