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技術臨(lin) 床應用管理辦法》《雲(yun) 南省衛生計生委關(guan) 於(yu) 取消第二、三類醫療技術應用準入審批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雲(yun) 衛醫發〔2016〕22號)和《雲(yun) 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guan) 於(yu) 做好醫療技術臨(lin) 床應用管理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雲(yun) 衛醫發〔2016〕83號)文件精神,經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申報,鎮雄縣衛生健康局備案審核予以公示。
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應按照備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對本機構醫療技術臨(lin) 床應用和管理承擔主體(ti) 責任,嚴(yan) 格按照備案公示開展限製類醫療技術臨(lin) 床應用,強化主體(ti) 責任意識,建立完善醫療技術臨(lin) 床應用管理製度,建立健全醫療技術評估與(yu) 管理檔案製度。
若發現在列醫療機構或個(ge) 人超出公示範圍開展限製類醫療技術的臨(lin) 床應用,請及時向鎮雄縣衛生健康局醫政藥政醫改股或縣衛生監督所舉(ju) 報,我局將核實情況並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和《醫療技術臨(lin) 床應用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舉(ju) 報電話:縣衛生健康局醫政藥政醫改股:0870-3122307
縣衛生監督所:0870-3128473
郵箱:zxxwsjyzg@163.com
郵編:657200
地 址:鎮雄縣衛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