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便利社會(hui) 公眾(zhong) 快速、準確地獲取克州醫療保障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交和接收行為(wei) ,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有關(guan) 規定,編製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則,克州醫療保障局按照《條例》第三章規定,依法向社會(hui) 主動公開涉及公眾(zhong) 利益調整、需要群眾(zhong) 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zhong) 參與(yu) 決(jue) 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guan) 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具體(ti) 內(nei) 容可登錄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xjkz.gov.cn/xjkz/c102208/xxgk_gksx.shtml)查看。
(一)公開內(nei) 容
1.克州醫療保障局領導及分工;
2.克州醫療保障局工作機構設置、主要職責;
3.克州醫療保障局規章,克州醫療保障局依法公開的事項;
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等;
(二)公開渠道
1.政府網站: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xjkz.gov.cn/xjkz/c102208/xxgk_gksx.shtml)查看;
2.政務新媒體(ti) :“克州醫療保障”微信公眾(zhong) 號;
3.《克州人民政府公報》:電子公報可在克州政府門戶網站政府公報欄目查閱;
4.現場查閱點:
(1)克州檔案局(館)
辦公地址:克州阿圖什市帕米爾路東(dong) 65號院四館一中心克州檔案局(館)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夏季:10:00-13:30,16:30-20:00
冬季:10:00-14:00,16:00-19:30
聯係電話:0908-4228148
(2)克州人社大樓醫保社保服務大廳
辦公地址:克州阿圖什市帕米爾路東(dong) 19院克州醫療保障局二樓醫保社保業(ye) 務大廳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夏季:10:00-13:30,16:30-20:00
冬季:10:00-14:00,16:00-19:30
聯係電話:0908-4231050
(3)克州醫療保障局信息公開查閱點
辦公地址:克州阿圖什市帕米爾路東(dong) 19院克州醫療保障局三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夏季:10:00-13:30,16:30-20:00
冬季:10:00-14:00,16:00-19:30
聯係電話:0908-4232029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申請克州醫療保障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機關(guan) 在公開政府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guan) 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克州醫療保障局提供政府信息時除區分處理外,根據現有政府信息的實際物理狀態提供,不承擔對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義(yi) 務。
凡涉及黨(dang) 委、政府聯合發文的信息,嚴(yan) 格按照《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黨(dang) 務公開條例(試行)》規定執行。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克州醫療保障局信息中心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夏季:10:00-13:30,16:30-20:00
冬季:10:00-14:00,16:00-19:30
聯係地址:克州阿圖什市帕米爾路東(dong) 19院克州醫療保障局三樓
聯係電話:0908-4220323
傳(chuan) 真號碼:0908-4232029
(二)申請所需材料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nei) 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係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於(yu) 行政機關(guan) 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於(yu) 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nei) 容。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申請人向本機關(guan) 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同時上傳(chuan) 或提供身份證明。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填寫(xie) 《克州醫療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克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zhuan) 欄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或依申請公開欄目下載打印,申請表複印有效。
申請人向本機關(guan) 獲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當麵提交
辦公地址:克州阿圖什市帕米爾路東(dong) 19院克州醫療保障局三樓辦公室;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夏季:10:00-13:30,16:30-20:00
冬季:10:00-14:00,16:00-19:30
聯係電話:0908-4232029
2.信函申請
收件人名稱:克州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通信地址:克州阿圖什市帕米爾路東(dong) 19院
聯係電話:0908-4232029
郵編:845350
其他:本機關(guan) 隻接收中國郵政寄件,來信請在信封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絡申請
申請人通過網絡申請方式進行申請的,應填寫(xie) 《申請表》並通過電子郵箱(dtt_54e0d1yh9@dingtalk.com)發送,發送郵箱後請致電0908-4232029進行確認。
(四)申請處理
1.答複時限
本機關(guan) 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複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ge) 工作日內(nei) 予以答複;如需延長答複期限的,經本機關(guan)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複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ge) 工作日。
2.答複情形
(1)屬於(yu) 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yu) 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於(yu) 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於(yu) 本行政機關(guan) 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如能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guan) 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guan) 的名稱、聯係方式;
(6)行政機關(guan) 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複、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7)申請公開信息屬於(yu) 工商、不動產(chan) 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guan) 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guan) 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五)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nei) 容不明確的,本機關(guan) 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wei) 放棄申請,本機關(guan) 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ju) 報等活動,本機關(guan) 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wei)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並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4.本行政機關(guan)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行政機關(guan) 可以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有關(guan) 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不予公開範圍
1.依法確定為(wei) 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hui) 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ye) 秘密、個(ge) 人隱私等公開會(hui) 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guan) 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guan) 認為(wei) 不公開會(hui) 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guan) 的內(nei) 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nei) 部工作流程等方麵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guan) 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cong) 其規定。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克州醫療保障局信息中心是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工作機構名稱:克州醫療保障局信息中心
辦公地址:克州阿圖什市帕米爾路東(dong) 19院克州醫療保障局三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夏季:10:00-13:30,16:30-20:00
冬季:10:00-14:00,16:00-19:30
聯係電話:0908-4220323
傳(chuan) 真號碼:0908-4232029
五、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wei) 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yi) 務的,根據《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guan) 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ju) 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wei) 行政機關(guan) 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