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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關於做好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9/26 信息來源:

一、政策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yu) 健康促進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民有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yi) 務”。2023年7月,《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做好2023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3〕24號)明確:“統籌考慮經濟社會(hui) 發展、醫藥技術進步、醫療費用增長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籌資標準。2023年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為(wei) 1020元,其中人均財政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yu) 640元,個(ge) 人繳費標準達到每人每年380元”。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guan) 於(yu) 進一步深化醫療保障製度改革的決(jue) 策部署,指導做好2024年度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湖南省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民政廳、湖南省鄉(xiang) 村振興(xing) 局、湖南省殘疾人聯合會(hui) 等7部門印發了《關(guan) 於(yu) 做好2024年度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23〕41號,以下簡稱《通知》)。城鄉(xiang) 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湖南省從(cong) 2023年9月開始啟動2024年度城鄉(xiang) 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工作,按照醫保發〔2023〕24號文件要求調整提高2024年度居民醫保籌資標準,以進一步優(you) 化籌資結構,促進城鄉(xiang) 居民醫保製度健康持續發展。

二、主要內(nei) 容

《通知》明確了2024年度城鄉(xiang) 居民參保繳費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實現覆蓋全民、依法參保為(wei) 目標,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優(you) 化參保繳費服務,提升參保信息質量,將常住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含居民醫保、職工醫保)參保率持續穩定在95%以上,確保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特困供養(yang) 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er) 、事實無人撫養(yang) 兒(er) 童等困難群眾(zhong) 以及穩定脫貧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實現應保盡保、應繳盡繳。

《通知》主要明確了2024年度全省城鄉(xiang) 居民參保繳費政策。一明確參保對象範圍。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及按國家規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員以外,其他所有城鄉(xiang) 居民均屬居民醫保製度覆蓋範圍。二是統一財政補助標準。2023年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為(wei) 640元/人。2024年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其中省、市(州)、縣(市區)三級財政對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參保補助分擔方式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醫療衛生領域省與(yu) 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9〕40號)的規定執行。三是統一個(ge) 人繳費標準。根據醫保發〔2023〕24號文件精神,綜合考慮我省居民醫保基金支撐能力和穩步提高居民醫保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2024年度全省居民醫保個(ge) 人繳費標準統一為(wei) 380元/人。四是全麵落實困難群眾(zhong) 參保資助政策。對特困人員參加居民醫保的個(ge) 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重度殘疾人、孤兒(er) 、事實無人撫養(yang) 兒(er) 童參照執行),對低保對象、監測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給予50%的資助。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nei) 相關(guan) 部門動態新增的困難對象享受參保資助政策,實行同繳同補,個(ge) 人隻需按規定繳納應繳部分資金。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外相關(guan) 部門動態新增的困難對象,納入下一年度參保繳費的資助範圍。五是統一參保繳費時間和待遇享受期。城鄉(xiang) 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024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原則上為(wei) 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為(wei) 2024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學大中專(zhuan) 院校學生醫保待遇享受期為(wei)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原已按照學年度繳納城鄉(xiang) 居民醫療保險費的大中專(zhuan) 院校學生(含應屆畢業(ye) 生),醫保待遇享受期統一延長至當年的12月31日。除已明確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nei) 參保繳費的,原則上不得中途參保、享受醫保待遇。六是統一參保繳費方式。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居民在戶籍所在地參保;未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居民醫保的,也可在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並向參保地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居民醫保費。原則上大中專(zhuan) 院校學生(含新生)以學校為(wei) 單位在學校所在地整體(ti) 參保,由學校代收代繳居民醫保費,統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三、工作要求

《通知》提出了明確的工作要求: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要統籌協調居民醫保費征收工作,健全和完善工作協調保障機製。要及時研究製定《2024年度城鄉(xiang) 居民醫保費征收工作方案》,建立考核機製,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二是加強部門協作。《通知》明確了稅務、醫保、財政、教育、民政、鄉(xiang) 村振興(xing) 、殘聯等有關(guan) 部門的職責。三是優(you) 化繳費服務。要繼續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的要求,大力推行湘稅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機銀行等“非接觸式”繳費方式。各市州應支持醫保個(ge) 人賬戶用於(yu) 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居民醫保的個(ge) 人繳費。四是加強宣傳(chuan) 引導。各級各部門要及時開展“全民醫保手牽手,醫保護航心連心”基本醫保全民參保計劃集中宣傳(chuan) 活動。各級各部門應結合本地實際,明確本地推廣主題,細化宣傳(chuan) 推廣內(nei) 容,切實做好集中推廣活動,確保城鄉(xiang) 居民醫療保障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持續推進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普及醫療保險互助共濟、責任共擔、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強群眾(zhong) 依法參保、積極參保意識,合理引導社會(hui) 預期。鼓勵有條件的居民積極購買(mai) 惠民型商業(ye) 補充醫療保險,提升個(ge) 人和家庭的醫療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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