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貫徹落實關(guan) 於(yu) 保障群眾(zhong) 用藥安全和加強醫保基金監管的決(jue) 策部署,全麵推進藥品追溯碼采集和監管應用,進一步規範藥品耗材流通和使用環節,保障群眾(zhong) 就醫購藥權益,防範藥品非法倒賣回流,維護醫保基金安全,臨(lin) 汾市將分步實現“依碼結算、依碼支付”的工作要求。現將有關(guan) 事項公告如下:
一、追溯碼的意義(yi)
藥品耗材追溯碼是藥品耗材的“電子身份證”,具有唯一性,涵蓋藥品耗材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chan) 企業(ye) 、藥品通用名、劑型、規格、生產(chan) 批號、生產(chan) 日期、有效期等信息。通過追溯碼,可實現藥品耗材從(cong) 生產(chan) 到流通、使用,再到醫保結算的全流程可追溯和監控。
二、工作目標
(一)全流程追溯
實現藥品耗材生產(chan) 、流通、使用和醫保結算全過程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二)全量采集
確保所有藥品耗材追溯碼信息全麵、準確上傳(chuan) 至省醫保信息平台。
(三)全場景應用
在采購、結算、監管等環節全麵應用追溯碼,做到“依碼結算、依碼支付”。
三、具體(ti) 要求
3月15日起定點零售藥店、4月15日起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5月15日起二級定點醫療機構、6月15日起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分步實現“依碼結算、依碼支付”,定點醫藥機構未掃碼藥品,醫保不予結算。各定點醫藥機構、藥品耗材生產(chan) 及配送企業(ye) 要加快推進藥品耗材追溯碼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場景應用,實現藥品耗材從(cong) 生產(chan) 到醫保結算,全過程“來有影、去有蹤”,堅決(jue) 杜絕違規操作。
特此公告。
臨(lin) 汾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