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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雙通道”藥品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5/02/18 信息來源:

自2025年1月1日起,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出台的《關(guan) 於(yu) 做好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雙通道”藥品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在我市落地實施,現對《補充通知》解讀如下:

    一、《補充通知》出台背景

    為(wei) 貫徹落實《山西省醫療保障局等3部門關(guan) 於(yu) 統一規範全省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保障製度的通知》(晉醫保發〔2024〕18號)、《山西省醫療保障局山西省財政廳關(guan) 於(yu) 建立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待遇清單管理製度的通知》(晉醫保發〔2024〕21號)文件要求,解決(jue) 門診慢特病跨省異地就醫患者看病需求,穩步推進我市城鄉(xiang) 居民門診慢特病、“雙通道”藥品醫療保障逐步過渡到與(yu) 全省統一。

    二、《補充通知》主要內(nei) 容

    (一)調整城鄉(xiang) 居民省域內(nei) 就醫規定

    《補充通知》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無需異地備案,可以辦理山西省統一的46種門診慢特病,開通定點醫療機構後,門診慢特病、“雙通道”藥品可直接結算。

    (二)規範城鄉(xiang) 居民跨省異地就醫規定

    《補充通知》規定:2025年12月31日前,異地定居患者可以辦理山西省統一的46種門診慢特病,非異地定居患者隻能辦理惡性腫瘤門診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尿毒症透析、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5個(ge) 病種的門診慢特病,使用“雙通道”藥品無需辦理異地長期居住備案。2025年1月1日起至係統改造完成之前發生的醫療費用,參保人員持相關(guan) 報銷資料回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手工報銷。自2026年1月1日起,城鄉(xiang) 居民必需按照規定辦理異地長期居住備案,才可享受我市門診慢特病、“雙通道”藥品醫療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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