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黨(dang) 中央、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優(you) 化調整方案》,經報黨(dang) 中央、國務院批準,現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職責、機構、編製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科學技術部的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職責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
二、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的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hui) 的具體(ti) 工作等職責劃入民政部。
三、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代管的中國老齡協會(hui) 改由民政部代管。
四、將科學技術部4名行政編製、1名司局級領導職數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3名行政編製劃入民政部。
調整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內(nei) 設機構19個(ge) ,機關(guan) 行政編製44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8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