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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於調整我市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9/27 信息來源: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wei) 貫徹落實國家和市政府減稅降費的決(jue) 策部署,減輕企業(ye) 負擔,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經研究,決(jue) 定調整我市藥品、醫療器械產(chan) 品注冊(ce) 收費標準,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藥品、醫療器械產(chan) 品注冊(ce) 費收費標準

藥品注冊(ce) 費

單位:元/次

類別

收費標準

備注

藥品再注冊(ce) 費(五年一次)

12000

藥品注冊(ce) 收費按一個(ge) 原料藥或一個(ge) 製劑為(wei) 一個(ge) 品種計收,如再增加一種規格,則增收20%注冊(ce) 費。

醫療器械產(chan) 品注冊(ce) 費

單位:元/次

類別

收費標準

備注

第二類

首次注冊(ce) 費

39000

醫療器械產(chan) 品注冊(ce) 收費按《醫療器械注冊(ce) 管理辦法》《體(ti) 外診斷試劑注冊(ce) 管理辦法》確定的注冊(ce) 單元計收。

變更注冊(ce) 費

16000

延續注冊(ce) 費(五年一次)

16000

二、藥品、醫療器械產(chan) 品注冊(ce) 費屬於(yu) 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收費單位應嚴(yan) 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應在門戶網站、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內(nei) 容,應使用市財政局統一監(印)製的財政票據,實行“收支兩(liang) 條線”管理。

三、本通知從(cong) 發文之日起執行,《重慶市物價(jia) 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guan) 於(yu) 藥品、醫療器械產(chan) 品注冊(ce) 收費標準的複函》(渝價(jia) 函〔2016〕157號)同時廢止。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重慶市財政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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