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正式印發《關(guan) 於(yu) 湖南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ge) 人賬戶實行“記賬戶”管理模式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從(cong) 2023年10月起,省本級新增參保人員不再辦理個(ge) 人賬戶“醫保卡”實體(ti) 卡,個(ge) 人賬戶資金將計入本人“記賬戶”。從(cong) 2023年11月起,個(ge) 人賬戶資金計入本人“記賬戶”,實行收支記賬管理,不再劃撥到本人原“醫保卡”。
省本級職工醫保個(ge) 人賬戶由“醫保卡賬戶”(簡稱“醫保卡”)管理模式改為(wei) “收支記賬賬戶”(簡稱“記賬戶”)管理模式,有哪些變化?記者對此予以梳理。
“醫保卡”和“記賬戶”不同在哪?
目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統籌基金和個(ge) 人賬戶相結合的保障模式。個(ge) 人賬戶是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wei) 參保職工設立的基本醫療保險專(zhuan) 用賬戶,用於(yu) 記錄、儲(chu) 存個(ge) 人賬戶資金,並按規定用於(yu)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支出。
個(ge) 人賬戶“醫保卡”管理模式,即個(ge) 人賬戶資金劃入醫保個(ge) 人賬戶銀行卡(醫保卡),參保人員憑醫保卡就醫購藥刷卡使用。
個(ge) 人賬戶“記賬戶”管理模式,即個(ge) 人賬戶資金劃入醫保個(ge) 人“記賬戶”,實行收支記賬管理,參保人員可憑本人“醫保碼”(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hui) 保障卡,刷卡(碼)使用。
目前,我省省本級和長沙市職工醫保個(ge) 人賬戶實行“醫保卡”管理模式,其他13個(ge) 市州統籌區實行“記賬戶”管理模式。
“記賬戶”模式好處多多
“隨著醫保製度體(ti) 係建設不斷健全發展,原有個(ge) 人賬戶‘醫保卡’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凸顯。”據省醫保局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弊端主要體(ti) 現為(wei) :一是不兼容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係統的個(ge) 人賬戶管理要求,導致參保群眾(zhong) 不能實現跨省和省內(nei) 異地就醫購藥直接刷卡消費;二是個(ge) 人賬戶資金劃撥中間環節較多,撥付到賬時間較長;三是職工醫保個(ge) 人賬戶共濟製度難以落地。
采用“記賬戶”模式後,職工醫保個(ge) 人賬戶每月劃撥資金能實現即時到賬,且具有消費及時、方便查詢等特點。個(ge) 人賬戶轉移接續、跨省和省內(nei) 異地就醫購藥直接消費使用等功能場景應用更加方便快捷。
同時,采用“記賬戶”模式,拓寬個(ge) 人賬戶使用範圍,在完善信息係統功能的基礎上,將可實現綁定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共濟對象),參保人員個(ge) 人賬戶資金可由共濟對象使用,可代繳共濟對象參加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ge) 人繳費,可代扣參保人員本人職工醫保大病保險費等。
據省醫保局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管理模式發生了變化,以前醫保部門按月將所有參保人員個(ge) 人賬戶的核定額度劃撥到“醫保卡”上,實施“記賬戶”管理模式後則按月劃撥到醫保個(ge) 人“記賬戶”上。這也就是說,本次優(you) 化管理模式對劃入個(ge) 人賬戶的資金金額和待遇沒有任何影響,未調整計入比例和劃入金額。
如何管理、結算?使用看清方法
個(ge) 人賬戶“記賬戶”管理模式下,參保人員可憑本人“醫保碼”(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hui) 保障卡,在本統籌區內(nei) 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以及在跨省和省內(nei) 異地就醫聯網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其符合醫保政策範圍的個(ge) 人自付部分費用可由“記賬戶”支付,實行直接結算。
參保人員原實行“醫保卡”管理模式的個(ge) 人賬戶,按照“老戶老辦法”執行,個(ge) 人賬戶存量資金不轉入“記賬戶”,參保人員仍按原途徑使用。屬於(yu) 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備案人員的情形,可以將參保人員“醫保卡”個(ge) 人賬戶餘(yu) 額轉入“金融子賬戶”,參保人員可繼續使用。
參保人跨統籌區參加職工醫保,需辦理醫保關(guan) 係轉移接續,原“醫保卡”內(nei) 的餘(yu) 額可繼續使用或一次性支取;“記賬戶”餘(yu) 額原則上隨同醫保關(guan) 係轉移劃轉到新參保地使用。
參保人員因死亡、出國(境)定居、跨製度變更參保等原因不能繼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辦理終止參保業(ye) 務後,可辦理醫保個(ge) 人賬戶(含“醫保卡”和“記賬戶”)餘(yu) 額一次性支取。
“醫保卡”餘(yu) 額和收支明細仍通過原途徑進行查詢。“記賬戶”可線上通過“湘醫保”APP、公眾(zhong) 號、小程序等途徑,或線下通過各級醫保經辦窗口、街道和社區醫保服務站點等途徑查詢個(ge) 人賬戶“記賬戶”資金計入、計息、使用和餘(yu) 額等信息。
10月1日前已參保但還未辦理“醫保卡”開戶手續的單位職工怎麽(me) 辦?
根據《通告》,從(cong) 2023年10月起,省本級和長沙市新增參保人員不再辦理個(ge) 人賬戶“醫保卡”,個(ge) 人賬戶資金將計入本人“記賬戶”。從(cong) 2023年11月起,個(ge) 人賬戶資金劃入參保個(ge) 人“記賬戶”,實行收支記賬管理,不再劃撥到“醫保卡”。
那麽(me) ,2023年10月1日前已參保但還未辦理“醫保卡”開戶手續的單位職工,醫保個(ge) 人賬戶資金如何劃撥?
記者了解到,對於(yu) 長沙市的參保人員,2023年10月1日前已參保還未辦理“醫保卡”開戶手續的單位職工,請於(yu) 11月30日前在長沙銀行的任意網點辦理“醫保卡”開戶手續,12月底將劃撥10月及以前個(ge) 人賬戶資金至“醫保卡”。
如果11月30日仍未辦理“醫保卡”開戶手續,其個(ge) 人賬戶資金將通過“記賬戶”模式實行收支記賬管理。
對於(yu) 省本級的參保人,2023年10月1日前已參保但還未辦理“醫保卡”開戶手續的單位職工,個(ge) 人賬戶資金將劃入本人醫保“記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