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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附條件新增無創腦損傷目標體溫控製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相關政策的通知》(京醫保發〔2025〕3號)
發布時間:2025/02/26 信息來源:

一、 背景依據

    為(wei) 進一步完善本市醫療服務價(jia) 格政策,經國家醫保局審核,新增部分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

二、目標任務

    支持本市醫療技術創新發展,新增相關(guan) 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

三、涉及範圍

    本市公立醫療機構。

四、主要內(nei) 容

    一是附條件新增“無創腦損傷(shang) 目標體(ti) 溫控製”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由公立醫療機構按要求製定試行價(jia) 格,並向市醫保局備案。

    二是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嚴(yan) 格按照價(jia) 格政策規定和臨(lin) 床診療規範向患者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內(nei) 部價(jia) 格管理製度,嚴(yan) 格規範自身價(jia) 格行為(wei) ;嚴(yan) 格執行醫療服務價(jia) 格公示製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通過多種方式公示醫療服務項目、價(jia) 格及服務規範等內(nei) 容,落實好住院費用清單、明碼標價(jia) 等相關(guan) 規定。

    三是市、區各有關(guan) 部門要各司其職,落實責任。要積極做好政策宣傳(chuan) 解釋,密切關(guan) 注政策執行情況,跟蹤政策實施效果;要切實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和醫德醫風教育,規範醫務人員服務行為(wei) ,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要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內(nei) 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製,主動做好控費工作,及時解決(jue) 醫患矛盾。

    四是明確國家或本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禁止臨(lin) 床使用的醫學診療技術,不適用本市各項價(jia) 格政策。

五、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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