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老齡函〔2024〕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guan) 於(yu) 印發醫養(yang) 結合示範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老齡發〔2022〕14號)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guan) 於(yu) 開展第一批全國醫養(yang) 結合示範縣(市、區)和示範機構創建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老齡函〔2022〕128號),經自評申報、省級推薦、專(zhuan) 家評審、評估驗收、網上公示和會(hui) 議研究,決(jue) 定命名北京市海澱區等100個(ge) 縣(市、區)為(wei) 全國醫養(yang) 結合示範縣(市、區),樂(le) 成老年事業(ye) 投資有限公司等99個(ge) 機構為(wei) 全國醫養(yang) 結合示範機構。
希望命名的全國醫養(yang) 結合示範縣(市、區)和示範機構不斷完善醫養(yang) 結合政策體(ti) 係,持續提升醫養(yang) 結合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滿足廣大老年人健康養(yang) 老服務需求。各地要廣泛宣傳(chuan) 推廣示範單位的經驗做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形成輻射帶動效應,推動醫養(yang) 結合工作高質量發展。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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