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七十六條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將啟用新版《藥品經營許可證》。新版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類別調整為(wei) 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乙類非處方藥;藥品經營範圍調整為(wei) 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藥製劑、生物製品、第二類精神藥品、上述經營範圍含冷藏冷凍藥品、上述經營範圍不含冷藏冷凍藥品;藥品證號規則調整為(wei) “省份簡稱+兩(liang) 位分類代碼+四位地區代碼+五位順序號”。已獲證的藥品經營主體(ti) 於(yu) 2024年1月1日之後首次辦理藥品經營許可換發(變更)業(ye) 務的,經營類別、經營範圍需按照新要求變更,證號編碼將按新要求進行調整。
特此通告。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