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衛婦幼函〔2021〕634號
省立醫院、省立金山醫院、省婦幼保健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第一醫院、第二醫院,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人民醫院、第二人民醫院:
根據《福建省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hui) 辦公室關(guan) 於(yu) 印發2021年省屬公立醫院院長年度績效考核指標的通知》(閩醫管辦〔2021〕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wei) 做好2021年度省屬公立醫院院長年度績效考核指標涉及婦幼健康工作指標考核工作,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與(yu) 內(nei) 容
(一)省屬三級婦幼保健院
按照“三級指標3.認真履行婦幼保健機構職責和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對省婦幼保健院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責任、政府指令性任務、協助省衛健委持續改進婦幼健康業(ye) 務管理質量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詳見考核評分細則(一)。
(二)開展助產(chan) 技術服務的省屬各有關(guan) 醫院
按照“三級指標3.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要求,對省級助產(chan) 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承擔的婦幼健康公共衛生任務的考核項目進行考核,詳見考核評分細則(二)。
二、考核時間與(yu) 方式
根據評分細則,先由醫院組織自評,自評結果和相關(guan) 佐證材料於(yu) 2022年1月15日前報送省衛健委婦幼處。我委結合日常工作掌握情況和專(zhuan) 家現場複核確定得分。現場複核具體(ti) 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核結果應用
婦幼健康工作的考核得分納入省屬公立醫院院長年度績效考核,具體(ti) 分值按總體(ti) 要求換算後使用。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21年9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