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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規範整合護理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政策解讀(問答版)
發布時間:2025/04/11 信息來源:

       一、問:此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麽(me) ?

  答:為(wei) 深化醫療服務價(jia) 格改革,推進建立以服務產(chan) 出為(wei) 導向的價(jia) 格項目管理機製,進一步規範管理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根據湖南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規範整合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的通知》(湘醫保發〔2025〕1號)文件要求,按照我市醫療服務價(jia) 格監測評估結果,我局通過降低檢查檢驗類價(jia) 格,紮實推進醫療服務價(jia) 格規範治理工作,拓展調價(jia) 空間,製定了護理類醫療服務項目的價(jia) 格調整方案,通過公示、司法審查等程序,最終印發了《通知》。

  二、問:此次價(jia) 格標準及醫保支付政策較之前有什麽(me) 變化?

  答:在價(jia) 格標準方麵,規範新增22項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實行通用型項目管理。本次調整的22個(ge) 通用型項目,執行一類價(jia) 格的公立醫療機構按省定基準價(jia) 執行;其他公立醫療機構及緊密型縣域醫共體(ti) 內(nei) 醫療機構按省定基準價(jia) 下浮10%-20%統一管理。

  在醫保支付政策方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護理類醫療服務,遵照新的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收取費用。公立醫療機構實行政府指導價(jia) 管理,政府指導價(jia) 所定價(jia) 格屬於(yu) 最高限價(jia) ,醫療機構可自行下浮,下浮不限,具體(ti) 項目價(jia) 格詳見《湘潭市護理類醫療服務項目價(jia) 格表》。非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市場調節價(jia) ,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照醫保協議約定其支付標準。醫保支付政策按照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新規定執行。

  三、問:《通知》針對哪些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進行了規範整合?

  答:主要針對分級護理、專(zhuan) 科護理、專(zhuan) 項護理及免陪照護服務等項目進行了調整。

  四、問:《通知》有什麽(me) 新增亮點嗎?

  答:此次新增了“免陪照護服務”。“免陪照護服務”指患者住院期間醫療機構在提供特級護理、Ⅰ級護理服務的基礎上,由醫療機構護士或專(zhuan) 業(ye) 醫療護理員承擔的相關(guan) 生活照護服務,無需患者家屬或患者家庭自行雇傭(yong) 護理員陪護。醫療機構提供免陪照護服務的,可在特級護理、Ⅰ級護理收費的同時,加收該項目收費。免陪照護服務僅(jin) 適用於(yu) 特級護理和Ⅰ級護理患者。免陪照護患者家庭根據自身需要自行雇傭(yong) 護理員提供照護的,通過市場化途徑解決(jue) ,不屬於(yu) 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管理範疇。

  五、問:《通知》是否對“互聯網+護理服務”進行了規範說明?

  答:是的。“互聯網+護理服務”不單設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按照“上門服務費+護理項目價(jia) 格”的方式計費。“上門服務費”是指根據患者需求,醫療機構派出醫務人員,前往患者指定地點為(wei) 其提供合法合規的醫療服務。“上門服務費”價(jia) 格涵蓋醫療機構派出醫務人員的交通成本、人力資源和基本物質資源消耗,由公立醫療機構自主確定。其中醫療服務、藥品和18新利手机收費適用提供服務的醫療機構現有醫藥價(jia) 格政策,不再以“上門+某服務”的方式設立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醫療機構上門提供的醫療服務,已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簽約、長期護理保險等方式提供經費保障渠道的,不得額外收取上門服務費。

  六、此文件什麽(me) 時候開始執行?

  答:《關(guan) 於(yu) 規範整合護理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的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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