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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濟南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執行《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製劑、中藥飲片目錄(2024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4/30 信息來源:

    一、政策背景

    為(wei) 貫徹落實山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印發山東(dong) 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製劑、中藥飲片目錄(2024版)的通知》(魯醫保發〔2025〕6號)文件精神,將符合規定的院內(nei) 製劑、中藥飲片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二、決(jue) 策依據

    根據《關(guan) 於(yu) 印發山東(dong) 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製劑、中藥飲片目錄(2024版)的通知》(魯醫保發〔2025〕6號)等文件相關(guan) 要求。

    三、出台目的

    進一步明確山東(dong) 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製劑、中藥飲片的目錄範圍,規範了山東(dong) 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製劑、中藥飲片的醫保支付管理工作,支持中醫藥事業(ye) 的發展。

    四、重要舉(ju) 措

    一是明確了部分定點醫療機構院內(nei) 製劑、中藥飲片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品規、數量。

    二是明確了部分定點醫療機構院內(nei) 製劑、中藥飲片的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

    三是明確了對前期已納入我市醫保基金支付範圍但未納入《目錄》的品種,設置過渡期,2026年12月31日前醫保基金按照新調整比例繼續支付。

    五、關(guan) 鍵詞詮釋

    “甲類藥品”是指臨(lin) 床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確切、同類藥品中價(jia) 格或治療費用較低的藥品。參保人使用這類藥品時,可以全額納入報銷範圍,之後按規定比例報銷。

    “乙類藥品”是指可供臨(lin) 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確切、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jia) 格或治療費用略高的藥品。參保人使用這類藥品時,需要個(ge) 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納入報銷範圍,再按規定比例報銷。

    六、機構解讀及谘詢方式

    政策解讀單位:濟南市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處

    谘詢電話:0531-68966771


濟南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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