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行業動態> 行業動態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關於開展省本級醫療保障定點醫藥 機構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12/21 信息來源:查看

各相關(guan) 單位:

  根據《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試行)》(冀醫保規〔2019〕1號)《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辦法(試行)》(冀醫保規〔2019〕2號)《河北省省本級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納入實施細則(試行)》(冀醫保規〔2020〕1號)等有關(guan) 規定,結合疫情防控要求與(yu) 工作實際,現開展省本級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申請受理工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受理時間

  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24小時受理)

  二、申請受理方式

  采用網上申報方式(兩(liang) 種方式可選)

  1.直接進入申報網址:https://111.62.218.56/#/login 即可填報。

  2.登錄“河北政務服務網”中“公共服務”模塊,選擇“河北省醫療保障局”中“醫療機構申請定點協議管理”或“零售藥店申請定點協議管理”進行在線辦理。

  三、申請條件及所需資料

  按照《河北省省本級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納入實施細則(試行)》中技術好、服務優(you) 、價(jia) 格低、布局合理原則和相關(guan) 規定,符合條件的醫藥機構填寫(xie) 並上傳(chuan) 相應材料。

  四、注意事項

  (一)請嚴(yan) 格按照文件要求準備相關(guan) 材料,依照申報流程填寫(xie) 並上傳(chuan) ,在規定時間內(nei) 提交。對符合優(you) 先納入條件的醫藥機構可隨時申報。

  (二)對於(yu) 評估不合格未被納入的醫藥機構,自結果告知之日起,整改3個(ge) 月後可再次提交納入申請。

  (三)請申請單位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報相關(guan) 信息。後期考察評估工作中若出現與(yu) 填報內(nei) 容不符的情況,視為(wei) 提供虛假材料,3年內(nei) 不再受理定點申請。

  聯係電話:0311-66906606  66906527  66906533

  技術谘詢電話:0311-66906535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監控稽核中心  

2020年12月17日       


友情鏈接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京ICP證140722號 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信息服務備案(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3)第00464號網絡備案:京ICP備12039121號-1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清路9號匯智大廈B座7層 www.komibo.com ©2017-2025 新利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