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行業動態> 醫院動態
DRG/DIP導致醫院虧損?這個鍋有點背不動!
發布時間:2024/05/06 信息來源:

    “我院實行DRG付費,一年虧(kui) 損5000萬(wan) 元。”這兩(liang) 年到醫院調研,類似的聲音並不鮮見。對於(yu) 不明就裏的人一看,這樣的現狀會(hui) 嚇一大跳,DRG/DIP付費下醫院虧(kui) 損會(hui) 如此嚴(yan) 重?筆者在這裏要澄清一下:醫院虧(kui) 損的鍋不能讓DRG/DIP來背,這樣的“汙名化”當休矣。

    道理非常明了,一組數字即可說明。《2020年度全國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國家監測分析的通報》明確指出,全國753家三級公立醫院醫療盈餘(yu) 為(wei) 負,占比43.5%;全國三級公立醫院醫療盈餘(yu) 率為(wei) -0.6%,醫院資產(chan) 負債(zhai) 率為(wei) 44.09%。彼時,全國DRG試點城市均尚未實際付費,DIP試點更是尚未啟動。那時就有如此高的醫院資產(chan) 負債(zhai) 率、有如此大的虧(kui) 損比例,總不能也說是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惹的禍吧。

    事實上,DRG/DIP盈虧(kui) 與(yu) 醫療機構盈虧(kui) 完全不是一個(ge) 概念。通常講的DRG/DIP盈虧(kui) ,是指醫療機構相關(guan) 病例按照DRG/DIP支付的總收入與(yu) 這些病例按項目付費總收入之間的差值,如果這個(ge) 差值為(wei) 正數則為(wei) 盈利,反之則為(wei) 虧(kui) 損。實際上,這個(ge) 盈利是醫療機構實際發生醫療費用產(chan) 生利潤之外的結餘(yu) 留用,是一種激勵引導,這個(ge) 虧(kui) 損也不代表醫療機構在這些病例上真的沒有利潤收入。而醫療機構真正意義(yi) 上的盈虧(kui) ,通俗地講就是所有的收入減去所有的支出。顯然,DRG/DIP盈虧(kui) 概念是需要打一個(ge) 引號的,與(yu) 醫療機構的盈虧(kui) 完全不應劃等號。

    以開篇所說的醫療機構為(wei) 例,該院年度虧(kui) 損5000萬(wan) 元是真實存在的,但他們(men) 無意或者故意未講明的是,醫院當年度DRG盈餘(yu) 近5000萬(wan) 元。其整體(ti) 的虧(kui) 損有著極其複雜的多方麵原因,但唯獨跟DRG/DIP改革沒有關(guan) 係。據統計,2022年,全國101個(ge) 試點城市DRG/DIP付費與(yu) 按項目付費相比,醫療機構獲得結餘(yu) 留用69億(yi) 元。毫無疑問,從(cong) 整體(ti) 而言,這些城市醫療機構可用資金都得到了大幅增加。

    再回到醫療機構的虧(kui) 損,這種收不抵支的狀態要看收入是否減少,但更重要的是要看支出是不是太過龐大。有的地區枉顧群眾(zhong) 醫療需求,把大醫院、好醫院作為(wei) 地區發展的象征,作為(wei) 拉高地價(jia) 的砝碼,作為(wei) 促進人員聚集的工具,盲目建設、重複建設,這樣建成的醫院注定是難以有序運營的。筆者就曾親(qin) 眼看到幾個(ge) 新城區的大醫院門可羅雀,恐怕醫療收入連支撐人員工資都很費勁。有的醫院也是貪大求全,擴院區、蓋大樓、搞裝修、加病床、買(mai) 設備,沒有科學合理的調研分析,沒有量力而行的決(jue) 策觀念,這些都將給醫院發展帶來巨大的包袱。2019年《全國衛生健康財務年報》數據顯示,全國三級公立醫院非流動負債(zhai) 達到1568.61億(yi) 元,其中基本建設負債(zhai) 843.7億(yi) 元,設備購置負債(zhai) 211.32億(yi) 元,二者占比67.26%,由此可見一斑。2023年,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委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公立醫院內(nei) 部控製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嚴(yan) 控醫院無序擴張,嚴(yan) 禁舉(ju) 債(zhai) 購置大型醫用設備,嚴(yan) 禁公立醫院舉(ju) 債(zhai) 建設和超標準裝修”,這些都是直指要害。另外,有的醫療機構人力資源配置過多導致效率偏低、費用過高,有的醫療機構成本控製能力偏弱、藥耗占比過高,這些都可能導致醫療機構入不敷出,艱難度日。

    而以上的大部分虧(kui) 損情況,都是一筆筆剛性支出,但都不可能在短期內(nei) 通過醫療服務收入實現有效彌補。無論醫保的何種支付方式,其購買(mai) 的隻能是對患者提供的醫藥服務,不可能對一些基礎性的建設和投入實現直接的購買(mai) 和補償(chang) 。有的是需要鑒於(yu) 公立醫院的公益性由財政承擔,有的是需要鑒於(yu) 長遠收益的預期性負債(zhai) 運營,都不應寄希望於(yu) 醫保基金這一群眾(zhong) “救命錢”,更不能把這樣的鍋甩到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身上。

    麵對DRG/DIP支付這一時代的“紅海”,作為(wei) 醫療機構更應該看到其對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促進作用,看到其對於(yu) 醫療機構加強精細化管理的工具性意義(yi) ,真正轉變粗放型、規模化的發展模式,更好地明確自身定位、立足居民需求、提升自身能力,用療效贏得口碑,用口碑留住患者。別把虧(kui) 損的鍋扣在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上,真實地、客觀地、科學地反映DRG/DIP下醫療機構的受益,是醫療機構協同改革的應有之義(yi) ,也是輕裝上陣、相向而行的重要基礎。



友情鏈接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京ICP證140722號 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信息服務備案(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3)第00464號網絡備案:京ICP備12039121號-1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清路9號匯智大廈B座7層 www.komibo.com ©2017-2025 新利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