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函〔2020〕99號
顧建文委員:
您提出的《關(guan) 於(yu) 落實藥事服務補償(chang) 、加強藥師隊伍建設、促進合理用藥的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複如下:
關(guan) 於(yu) 通過“藥事服務費”補償(chang) 藥學專(zhuan) 業(ye) 技術成本
200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guan) 於(yu) 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意見》,首次提及“藥事服務費”,目的是作為(wei) 藥品加成政策的一種特殊過渡形式,以便將按比例加成調整為(wei) 按固定額度加成,使醫院加成收入與(yu) 用藥價(jia) 格、數量脫鉤。隨著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的不斷深化,2012年黨(dang) 中央、國務院進一步明確了改革藥品加成政策的新方向,即全麵取消藥品加成、騰出空間用於(yu) 理順醫療服務價(jia) 格,並首先在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中實施。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2016年國務院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規劃》,明確要求取消藥品加成、結構性調整醫療服務價(jia) 格,而不再是簡單轉化加成形式。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2017年9月各地已全部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減少的合理收入已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jia) 格、增加財政投入等方式進行補償(chang) 。改革後藥品加成收入隨著取消加成同步平移,分攤計入到醫療服務價(jia) 格中。
科學的藥事服務對促進合理用藥、服務大眾(zhong) 健康和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具有重要作用。您提出的落實藥事服務補償(chang) 、加強藥師隊伍建設、促進合理用藥的建議對我們(men) 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yi) 。下一步,我們(men) 將積極配合衛生健康委、藥監局等相關(guan) 部門共同做好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統籌考慮藥學服務的成本和價(jia) 值,支持藥學服務發展。一是指導地方統籌推進醫療服務價(jia) 格改革,總結推廣地方體(ti) 現藥學服務價(jia) 值的做法,積極推廣有益經驗。二是配合公立醫院薪酬製度改革,支持藥師享有合理薪酬待遇,保障藥師合理的收入水平,增強藥師職業(ye) 吸引力。三是完善醫療服務項目及價(jia) 格政策。對具有獨立服務產(chan) 出、患者可以選擇的藥學服務活動,研究完善項目轉化,合理製定調整價(jia) 格。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guan) 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men) 的工作。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