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萬(wan) 盛經開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兩(liang) 江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稽查總隊:
“桂龍藥膏”因在重慶媒體(ti) 發布嚴(yan) 重違法廣告情節嚴(yan) 重,被我局於(yu) 9月29日采取了在重慶範圍內(nei) 暫停銷售的措施。該藥品廣告主按照相關(guan) 要求,於(yu) 2018年1月23日至1月25日在《重慶時報》發布了更正啟事。
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第二十一條及相關(guan) 規定,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jue) 定從(cong) 即日起解除“桂龍藥膏”(藥品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5022017)在重慶轄區的暫停銷售。
特此通知。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