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行業動態> 醫院動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鹽酸麻黃堿滴鼻液轉換為處方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06/27 信息來源: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2001年,鹽酸麻黃堿滴鼻液被遴選為(wei) 非處方藥。根據《反興(xing) 奮劑條例》和《關(guan) 於(yu) 開展處方藥與(yu) 非處方藥轉換評價(jia) 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4〕101號)要求,現決(jue) 定將鹽酸麻黃堿滴鼻液由非處方藥轉換為(wei) 處方藥,並就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7月31日後,鹽酸麻黃堿滴鼻液標簽和說明書(shu) 應按處方藥要求出廠。

    二、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已按非處方藥上市的鹽酸麻黃堿滴鼻液,按處方藥管理,在有效期內(nei) 憑處方銷售使用。

    三、請盡快將有關(guan) 事宜通知轄區內(nei) 相關(guan) 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友情鏈接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京ICP證140722號 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信息服務備案(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3)第00464號網絡備案:京ICP備12039121號-1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清路9號匯智大廈B座7層 www.komibo.com ©2017-2025 新利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