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健委印發了《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強調,對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加強信用監管,將相關(guan) 處罰信息統一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
《通知》明確,在全國範圍內(nei) 對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甲類、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內(nei) 的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情況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由縣級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信用監管,向社會(hui) 公布區域內(nei) 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醫療機構的信用狀況,將相關(guan) 處罰信息統一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對於(yu) 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設立的醫療機構,處罰信息統一歸集至國家企業(ye) 信用公示係統,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
《通知》要求,加強醫療機構執業(ye) 活動監管,對有未履行備案程序等違規行為(wei) 和不良信用記錄的醫療機構,要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wei) 要依法查處並公開結果,對嚴(yan) 重失信主體(ti) 依法實施行業(ye) 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