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健康委,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
為(wei) 貫徹落實《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加強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ti) 係建設的若幹意見》《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加強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ti) 係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進一步提升我市危重新生兒(er) 轉運救治能力,現就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進車輛設備配置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參照《北京市危重新生兒(er) 轉運救治設備配置參考標準》(附件),在各區急救中心站配備危重新生兒(er) 轉運救治設備及轉運車輛,並具備負壓轉運條件,配置工作在2020年底前完成。請各區衛生健康委於(yu) 每月10日前,向市衛生健康委報告工作進展,至配置工作完成止。
二、積極組建區級轉運團隊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指導區危重新生兒(er) 救治中心及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配備專(zhuan) 門醫護力量,與(yu) 區急救中心站聯合組建區級危重新生兒(er) 轉運團隊,負責轄區內(nei) 危重新生兒(er) 轉運救治工作,確保危重新生兒(er) 轉運中得到有效監護和救治。
三、高效開展轉運救治工作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細化工作流程,確保區域內(nei) 危重新生兒(er) 轉診搶救暢通高效。各區急救中心站要加強危重新生兒(er) 轉運車輛設備運行維護,進一步規範操作流程,確保轉運車輛設備始終處於(yu) 良好技術狀態。申請轉運的醫療機構要按照《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北京市危重新生兒(er) 救治網絡的通知》(京衛婦幼〔2019〕2號)確定的轉運工作流程,經區、市危重新生兒(er) 救治中心評估患兒(er) 病情和轉運緊迫程度後,聯係區急救中心站或撥打120急救電話申請派車。區級危重新生兒(er) 轉運團隊要加強培訓演練、提升能力水平,進一步提高危重新生兒(er) 搶救成功率、降低嬰兒(er) 死亡率。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2020年7月24日
(聯係人及聯係電話:應急辦任潔、83970440,婦幼健康處金英楠、83560353;聯係郵箱:fyjkc@wjw.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