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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04/15 信息來源: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衛生局:

    《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指導原則》發布以來,經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和廣大醫務人員的共同努力,我國抗菌藥物使用率、抗菌藥物使用強度逐年下降,臨(lin) 床應用水平不斷提高。但是,全國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和細菌耐藥監測顯示,我國個(ge) 別地區和部分醫療機構不同程度地存在抗菌藥物不合理應用的現象,影響了醫療效果,加重了細菌耐藥程度。根據衛生部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監測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和細菌耐藥監測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建議,現就進一步加強外科圍手術期的抗菌藥物預防應用和氟喹諾酮類等藥物的管理,逐步建立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預警機製的有關(guan) 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圍手術期抗菌藥物預防應用的管理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嚴(yan) 格執行《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指導原則》中關(guan) 於(yu) 預防用藥指導原則的有關(guan) 規定,糾正當前過度依賴抗菌藥物預防手術感染的現象,加強圍手術期抗菌藥物預防應用的管理,對具有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指征的常見手術,要參照《常見手術預防用抗菌藥物表》(附件1)選擇抗菌藥物。

    二、加強對氟喹諾酮類藥物臨(lin) 床應用的管理

氟喹諾酮類藥物在我國臨(lin) 床應用普遍,使用量大,細菌耐藥率高,醫療機構必須嚴(yan) 格掌握氟喹諾酮類藥物的臨(lin) 床應用指征,加強管理。應參照藥敏試驗結果,應用於(yu) 消化和泌尿係統外的其他係統感染;除泌尿係統外,不得作為(wei) 其他係統的外科圍手術期預防用藥。

    三、嚴(yan) 格按照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製度規定,加強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的管理

    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委員會(hui) 應切實履行指導本機構合理用藥的工作職能,開展以合理用藥為(wei) 核心的臨(lin) 床藥學工作,加強對醫務人員的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教育、培訓和監督工作,按“非限製使用”、“限製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級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製度,明確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預防和糾正不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的現象。

    根據當前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的實際情況,決(jue) 定將以下抗菌藥物作為(wei) “特殊使用”的抗菌藥物進行管理,醫療機構在使用時應嚴(yan) 格掌握臨(lin) 床應用指征,經抗感染或有關(guan) 專(zhuan) 家會(hui) 診同意,由具有高級專(zhuan) 業(ye)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處方。

   (一)第四代頭孢菌素:頭孢吡肟、頭孢匹羅、頭孢噻利;

   (二)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亞(ya) 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三)甘酰胺類抗菌藥物:替加環素;

   (四)糖肽類與(yu) 噁唑酮類抗菌藥物:萬(wan) 古黴素、去甲基萬(wan) 古黴素、替考拉寧、多粘菌素、利奈唑烷;

   (五)抗真菌藥物:卡泊芬淨,米卡芬淨,伊曲康唑(口服劑、注射劑),伏利康唑(口服劑、注射劑),兩(liang) 性黴素B含脂製劑。

     四、加強對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的指導和監管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轄區內(nei) 細菌耐藥監測情況,嚴(yan) 格執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根據《衛生部全國細菌耐藥監測2006-2007年度報告》(附件2)的監測結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逐步建立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預警機製,采取相應的幹預措施:

   (一)對細菌耐藥率超過30%的抗菌藥物,應將預警信息及時通報有關(guan)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

   (二)對細菌耐藥率超過40%的抗菌藥物,應該慎重經驗用藥。

   (三)對細菌耐藥率超過50%的抗菌藥物,應該參照藥敏試驗結果用藥。

   (四)對細菌耐藥率超過75%的抗菌藥物,應該暫停該類抗菌藥物的臨(lin) 床應用,根據細菌耐藥監測結果再決(jue) 定是否恢複臨(lin) 床應用。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細菌耐藥監測管理工作,落實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的指導、評價(jia) 和監督檢查的管理職責,對未按規定執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的醫療機構和違反規定使用抗菌藥物的醫師應嚴(yan) 肅處理。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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