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烏(wu) 魯木齊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書(shu) 》、《烏(wu) 魯木齊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shu) 》、《烏(wu) 魯木齊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退出辦法》、《烏(wu) 魯木齊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退出辦法》(烏(wu) 人社辦〔2017〕129號)(以下簡稱《退出管理辦法》)規定,經會(hui) 議研究決(jue) 定,現因定點醫療機構存在違規行為(wei) ,擬將1家醫療機構退出醫療服務協議管理的事項進行公示。
各定點醫藥機構對公示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nei) 向烏(wu) 魯木齊市醫療保障保障局進行反饋。
公示期為(wei) 七個(ge) 工作日,公示期結束,逾期未反饋意見的,將視為(wei) 同意退出,烏(wu) 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將依據《退出管理辦法》對上述機構予以退出。
電話:4802272
烏(wu) 魯木齊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