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正東(dong) 代表:
您提出的關(guan) 於(yu) 加大醫療救助力度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複如下:
一、基本醫療保障工作概況
國家高度重視包括困難群眾(zhong) 在內(nei) 參保人基本醫療保障工作,通過公平普惠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完善大病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障措施、築牢醫療救助托底保障防線,基本實現應保盡保,三重保障製度綜合保障梯次減負,有效減輕困難群眾(zhong) 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一是鞏固基本醫保主體(ti) 保障作用。持續完善覆蓋城鄉(xiang) 、依法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障製度和政策體(ti) 係,職工和居民分類保障,全麵建立統一的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保製度。目前,基本醫療保險已覆蓋超過13.5億(yi) 人,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80%以上和70%左右,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達到職工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二是統籌加強大病保障。與(yu) 職工醫保建立同步,國家鼓勵各地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建立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解決(jue) 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費用負擔。在居民基本醫保基礎上,2015年國家全麵建立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梯次減輕參保居民大病患者高額費用負擔。據統計,大病保險在居民醫保基礎上報銷比例平均提高13個(ge) 以上百分點。三是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對參加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個(ge) 人繳費有困難的救助對象按規定給予補貼,確保困難群眾(zhong) 及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保障範圍。其中,全額資助特困人員、定額資助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支付後政策範圍內(nei) 個(ge) 人自付費用給予補貼,並對個(ge) 人負擔較重的實施傾(qing) 斜救助。目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群眾(zhong) 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費用救助比例普遍達到70%。
二、關(guan) 於(yu) 加大醫療救助投入力度
根據《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yu) 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和《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yu) 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為(wei) 中央和地方共同財政事權。補助資金主要通過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投入、彩票公益金、社會(hui) 捐贈等多渠道籌資。近年來,中央財政不斷加大對醫療救助的投入力度。2020年,中央財政投入醫療救助補助資金320億(yi) 元(含疾病應急救助補助資金5億(yi) 元),較上年增加30億(yi) 元,是2016年的2倍。中央財政每年通過中央專(zhuan) 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醫療救助,2020年安排彩票公益金18億(yi) 元,地方各級財政也根據實際情況不同程度通過彩票公益金加大投入。中央財政根據各地救助需求、工作開展情況、地方財力狀況等因素分配補助資金,目前90%的資金流向中西部貧困地區。
三、關(guan) 於(yu) 擴大救助對象覆蓋麵和提高救助標準
2015年以來,國家部署完善醫療救助製度,全麵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在做好資助困難群眾(zhong) 參保的同時,穩步拓展救助對象範圍,提高製度可及性。從(cong) 實踐來看,各地逐步將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重點救助對象之外的農(nong) 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收入家庭重度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納入救助範圍,一些地方還探索開展因病致貧重病患者醫療救助。按照現行救助政策規定,經基本醫保、補充保險報銷後,個(ge) 人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城鄉(xiang) 居民、困難職工均可申請獲得醫療救助。據統計,2019年全國共實施醫療救助15801萬(wan) 人次,其中住院救助和門診救助7050萬(wan) 人次,資助困難群眾(zhong)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8751萬(wan) 人,支出醫療救助資金502.2億(yi) 元。
為(wei) 進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國家在持續加大投入保障的基礎上,加強製度間銜接,統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綜合保障作用。脫貧攻堅期,加大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口傾(qing) 斜支付,統籌提高醫療救助年度限額。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xiang) 困難居民和職工高額費用負擔患者,均可按規定申請獲得相應救助,原則上家庭越貧困,醫療費用支出越高的,救助比例越高。目前,各地重特大疾病年度救助限額普遍達到3萬(wan) 元-5萬(wan) 元。2020年,我局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印發的《關(guan) 於(yu) 做好2020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完善統一的城鄉(xiang) 醫療救助製度,鞏固提高住院和門診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統籌提高年度救助限額。
您提出的“加大救助投入”“擴大覆蓋麵”“提高救助標準”等建議對於(yu) 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製度,夯實托底保障功能,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風險具有較強的參考意義(yi) ,我們(men) 將認真研究吸收。然而,考慮各地醫療救助基金支撐能力、居民醫療費用支出、基本醫療保險實際支付水平,從(cong) 確保製度可持續發展、避免過高承諾和過度保障來看,需謹慎研究對全費用兜底保障政策,可從(cong) 特定困難人群、特殊情況疾病、特定藥品費用入手,探索建立醫療費用豁免機製,更好減輕大病患者費用負擔。
下一步,我們(men) 將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醫療保障製度改革的意見》部署,加快推進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製度,完善統一規範的醫療救助製度,健全多元分擔的籌資機製,積極爭(zheng) 取加大財政投入,科學確定救助對象範圍,合理確定救助標準,統籌發揮三重製度保障合力,夯實救助托底保障功能,總結各地醫保扶貧經驗成效,做好專(zhuan) 題研究,探索建立防止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製,切實減輕貧困患者費用負擔。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guan) 心!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